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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煜邦电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1-27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将此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流通性好、
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进行上述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合同文件,并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
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的额度及限制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闲置自有资
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
   4、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进行上述投资的具
体决策并签署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同时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
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通性好、具有合法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
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
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
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投资产品,期限为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时,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上述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现金管理业
务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
流通性好的投资产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安全
性高、流通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