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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煜邦电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
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为 20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
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和行业
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克东先生,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3.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 年 1 月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昭先生,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
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
因执业行为受到北京证监局监督管理措施 1 次。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60 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
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
准确定。


    二、拟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21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
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
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情况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