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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煜邦电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
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
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7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
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的《实施问答》中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
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
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
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
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
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以上要求,公司对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
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发生的运输费用,原计入“销售费用”,现根据《实施问答》
 的规定,计入“营业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已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除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实施问答》要求,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
 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应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应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公司按照上述财政部会计司的实施问答要求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
 间的财务报表,不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该政策不影响 2020 年度
 财务报表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科目之间重分类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影响金额(负数表示减少)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科目              2020 年度
                                                   合并报表           母公司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
                                  销售费用        -2,467,298.13    -634375.71
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
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
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        2,467,298.13     634375.71
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将其自支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1,130,414.88   -418,668.63
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动有关的现金
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购买商品、接受劳
支付的现金                                        1,130,414.88    418,668.63
                               务支付的现金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有影响,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内容。
      (二)监事会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
 内容。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