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煜邦电力: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预留授予日)2023-01-18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预留授予日)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以下简称“ 《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煜邦电
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l、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3、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
2023 年 1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7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陈 默                    王佳艺                    林 楠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