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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煜邦电力: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3-1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2 年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李岳军先生及 Bing Sheng Teng(滕斌圣)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亦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选举 3 名董事组成新的审计委员会,分别为寇日明先生、金元先
生、计松涛先生,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
寇日明先生、金元先生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寇日
明先生为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就审议的每一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均仔细
审阅了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
项的情况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每项议案均以全
体委员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通过,未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1、2022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坏账核销的议案》、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应用系统事业部 YP21-TS-008 项目专项审
计报告的议案》。
    2、2022 年 6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
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关于生产与仓储循环的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3、2022 年 8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22 年 10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2 年 11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6、2022 年 12 月 8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各销售大区合同签署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计划等事
项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跟进了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重要环节,未发现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存在其他重大事
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
业性进行了客观评估,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期间勤
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因此,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并
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
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
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
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
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
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日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上市公司优化内控体系、强化规范治理
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
相关部门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良好沟通交流,配合
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挥监督功能。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强化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审查职能,加强内部指导和外部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寇日明




      金 元




      计松涛




                                              202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