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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朱老六: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2-14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长春市
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朱老六”、“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
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对朱老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63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6,967,500 股新股。公司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9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1,050,000.0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18,067,215.31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2,982,784.69 元(超额
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出
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33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
户存储制度,并会同九州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吉
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支行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春市九台
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依次投入生产基地扩
能建设项目、营销服务及信息化综合配套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酸菜
产品扩能建设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890.61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
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同时承诺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随时归还,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
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本页无正文,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施     东                 任东升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