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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朱老六: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23-04-24  

                          证券代码:831726          证券简称:朱老六           公告编号:2023-008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
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
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
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第 16 号
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本公司执行并变更相关更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本公司执行并变更相关更会计政策。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