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国航远洋: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2-12-20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2-197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不 特 定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2]2885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
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1,100.00 万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7,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919,802.3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5,280,197.63
元 , 其 中 增 加 股 本 人 民 币 111,000,000.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424,280,197.63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
出具《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
2210010 号)。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
求,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1,10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
使前),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7,200,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和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账
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1 福建国航远洋 兴业银行股份有 118330100100 其中 4300 万补充
运输(集团)股 限公司福州东街 132333 流动资金,其余用
份有限公司 支行 于购置干散货船
舶
2 福建国航远洋 中国工商银行股 140209012960 干散货船购置
运输(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福建 1251656
份有限公司 自贸试验区平潭
片区分行
3 福建国航远洋 兴业银行股份有 216190100100 干散货船购置
运输(集团)股 限公司上海杨浦 239185
份有限公司 支行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上述三家银行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特此公告。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