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国航远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3-1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福
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远洋”、“发行人”
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国航远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福建国航远
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885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5.20 元/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 11,100.0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7,7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191.98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53,528.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2210010 号”《验资
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存储管理,并与兴业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募 投入进度(%)
划投资总额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集资金金额 (3)=(2)/
(调整后)
(2) (1)
(1)
干散货船舶购
1 国航远洋 49,610.00 0.00 0.00
置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国航远洋 3,918.02 3,382.57 86.33
合计 - - 53,528.02 3,382.57 6.32
截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福建国航远
中国工商银行福建自
洋运输(集
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 1402090129601251656 298,052,925.14
团)股份有
行
限公司
福建国航远
洋运输(集 兴业银行上海杨浦支
216190100100239185 198,053,245.14
团)股份有 行
限公司
福建国航远
洋运输(集 兴业银行福州东街支
118330100100132333 5,403,653.77
团)股份有 行
限公司
合计 - - 501,509,824.05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投向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加。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前 12 个月内,
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事项。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存
在财务性投资的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进行,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