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德众汽车:2021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2021-12-10
证券代码:838030 证券简称:德众汽车 公告编号:2021-114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
计),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82,121,368.4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1,206,357.55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78,839,681 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7099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
计派发现金红利 11,999,999.52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
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
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派发现金红利),是公司充分考虑
对投资者的回报,根据《公司章程》按一定比例实施利润分配,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 157 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公司应注重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
定性;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
应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
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应当具有成长性、每股
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在以下条件具备时,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拟用于现金分红的金额;
4. 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形。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60%,且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
(五)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
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六)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5%;若现金充裕,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现金分红比
例,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
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七)若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需增加注册资本,或者有良好投资机会需较多
资金支持,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
(八)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及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董事会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同意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应当发表
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
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成利润分配方案。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段坤良,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
一、精选层挂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
二、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精选层挂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精选层挂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
例共同享有。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