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德众汽车: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3
证券代码:838030 证券简称:德众汽车 公告编号:2022-028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怀化市国际汽车城德众股份大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段坤良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7,828,3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李延东、张辉、蒲卫国因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骆自强因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周丽琴因出差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并编制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7,828,3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7,828,3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1 年在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公司监事会认真履
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
和财务情况。在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活动和审议执行程序过程中,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
的利益,并编制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7,828,3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7,828,3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基于
2022 年经营计划和 2021 年实际经营数据拟定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7,828,3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
013)、《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7,828,3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7,828,3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7,828,3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7,828,3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7,828,3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780,508.73 元,
因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以及新冠疫情的不确定性,为保障公司现金
流稳定,故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7,828,3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7,828,39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十一 《2021 0 0% 0 0% 0 0%
年度权
益分派
预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华均、冯博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