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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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1-06-17 |
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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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公司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五)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八)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第五条的议案》;
(十)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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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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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宝民一路102号(邮编:518133)
”变为“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3区华宝新苑(风采轩)5号楼社区服务中心三楼301房 ,2011-06-17 |
注册地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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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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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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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拖欠深信泰丰欠款金额为1.27亿元,且未能按照还款计划将上述欠款归还公司事宜,公司于2007年12月向深圳中院提起了诉讼。 后因泰丰电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西部公司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转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深中法恢执字第203、204号《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认为,由于被执行人泰丰电子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本两案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需要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再重新启动。因此,深圳中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终结本两案本次执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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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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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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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15
2、每股净资产(元) 0.19999
3、净资产收益率(%) 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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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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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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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泰丰预计2011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约5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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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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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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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泰丰股票在4月1日、6日、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及交易量较大,公司认为。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大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及公司管理层沟通后确认: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大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及公司管理层沟通后确认:原在重整计划中拟实施的资产重组事项,因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已无法实施,也不再实施。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2011年4月15日前披露201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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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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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4) 深信泰丰: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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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山西路证券营业部 9535288.00 98025.0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彰武路证券营业部 8675922.00 3861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7810381.00 1747972.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郁路证券营业部 5808812.00 24774.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证券营业部 5590064.00 21220.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证券营业部 130263.00 5354808.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路证券营业部 439494.00 4127744.0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红黄路证券营业部 548360.00 3583877.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山南路证券营业部 10610.00 3038270.00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枣阳路证券营业部 2110.00 2800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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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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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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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泰丰于3月30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1)深中法执字第378号《民事裁定书》,根据《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案件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深圳中院分别于2009年11月10日、2010年1月15日依法受理了公司及华宝饲料公司的重整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申报了重整案执行的债权。2010年4月30日,深圳中院作出(2009)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4号、(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及华宝饲料公司的重整计划。2010年8月30日,深圳中院作出(2009)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6号、(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及华宝饲料公司的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深圳中院认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公司及华宝饲料公司已不再负有还款义务,本案应予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深圳中院裁定(2003)深中法民二初字第521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上述诉讼公告的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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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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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4) 深信泰丰: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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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 5836216.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 5460654.00 4296618.00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亚新风路证券营业部 4980737.00 102128.00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开发区证券营业部 4745983.00 7856.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 4403292.00 1400410.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临江支路证券营业部 224860.00 17385696.00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2943.00 11751200.0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六纬路证券营业部 150000.00 5569499.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3058334.00 438642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 5460654.00 42966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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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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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ST深泰”变为“深信泰丰” ,2011-04-01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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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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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1-04-19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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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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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
,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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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
2011年2月28日,ST深泰披露了2010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2010年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605.71万元;201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814.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55.27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216.28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105.8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正常。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符合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经公司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同意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1年3月31日停牌1天,于2011年4月1日复牌;
公司股票交易自2011年4月1日起撤销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将由“ST 深泰”变更为“深信泰丰”,股票代码(000034)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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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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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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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8日,ST深泰披露了2010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2010年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605.71万元;201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814.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55.27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216.28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105.8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正常。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尚待深圳证券交易审批,但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若获得批准,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深泰”变更为“深信泰丰”,股票代码(000034)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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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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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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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1.39
2、每股净资产(元) 0.18
3、净资产收益率(%) 134.04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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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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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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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泰预计2010年1月1日-201 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9,000万元,同比增长2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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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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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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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ST深泰子公司)担保合同代偿纠纷案,ST深泰于1月19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0)深中法恢执字第1021号《民事裁定书》。
深圳中院于2010年1月15日依法受理了西部公司的重整案,在债权申报期内深国投申报了该案的债权。2010年8月30日深圳中院作出(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西部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西部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因此,深圳中院认为应终结本案的强制执行程序。依照相关规定,深圳中院裁定(2006)深中法民二初字第211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关于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福永支行与西部公司、ST深泰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于1月19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深中法恢执字1022-1号《民事裁定书》。
深圳中院于2010年1月15日依法受理了西部公司的重整案,在债权申报期内农商行福永支行申报了该案的债权。2010年8月30日深圳中院作出(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西部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西部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因此,深圳中院认为应终结本案的强制执行程序。依照相关规定,深圳中院裁定(2003)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32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上述诉讼公告的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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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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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11-02-28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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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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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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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泰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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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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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12-21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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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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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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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变为“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12-2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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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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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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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记名投票表决
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1日(星期二)上午9:30
4、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107国道边深圳市华宝(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16日
6、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7日(星期五)8:30-12:00,14:00-17:00
7、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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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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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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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泰于11月16日收到子公司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转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0)深中法恢执字第1023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上述案件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2006年5月,深圳南海益田置业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给西部公司,约定借款期一个月。到期后西部公司无力还款,南海益田公司于同年8月诉至深圳中院。双方在深圳中院的主持下于2006年8月30日达成(2006)深中法民二初字第279号民事调解书。但西部公司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南海益田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中院于2010年1月15日依法受理了西部公司的重整案,南海益田随后申报了该重整案执行的债权,2010年4月30日,深圳中院以(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西部公司重整计划。2010年8月30日深圳中院作出(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西部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西部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因此,深圳中院认为应终结本案的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深圳中院裁定(2006)深中法民二初字第279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上述诉讼公告的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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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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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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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泰股票在11月9日、10日、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较大。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大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及公司管理层沟通后确认: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公告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2010年1-9月,虽然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931.97万元,但其中因破产重整产生的非经常性债务重组收益高达48,462.49万元。扣除上述债务重组等非经常性收益后,公司2010年1-9月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57.05万元。
上述债务重组收益不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营业利润,属于一次性的非经常性收益,无法真实体现公司生产经营上的盈利能力。
2、公司现有产业基础薄弱,主业不突出,盈利能力低。根据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虽然经过破产重整,免除债务,但公司的总资产只有1.69亿元,净资产仅为0.39亿元。公司经营的产业中,农业产业依然处于亏损,房地产业的业务和资产均被查封,业务仍处于停顿状态。公司各下属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低下、思想观念需要调整统一、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公司各产业仍处于底子薄、基础弱、盈利能力低的状态。
3、虽然在公司的重整计划中提到拟实施资产重组,可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但因公司大股东希格玛公司拟注入的资产为房地产项目,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资产注入计划被延缓。对此,公司在2010半年度报告中也做了说明。目前,国家依然实施较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公司资产重组的计划仍将不得不被搁置。因此,对于下一步的资产重组是否能够实施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4、因公司破产重整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巨大,预计公司2010年度仍然会保持盈利。但具体盈利数额,目前尚无法预计。公司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业绩预告披露义务。公司2010年度报告公告后,股票能否撤销其他特别处理(即撤销“ST”标识)存在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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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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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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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1.339
2、每股净资产(元) 0.111
3、净资产收益率(%) 110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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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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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0-10-25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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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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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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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8日,ST深泰接到大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的通知。希格玛因为其子公司贷款提供补充质押担保,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8,306,968股(其中限售流通股54,485,681股,无限售流通股13,821,287股)股票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里支行。质押期限自2010年9月21日起至贷款主合同终止之日止。股份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9月21日。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目前,希格玛持有公司股份78,306,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8%。本次质押股份68,306,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8%;累计质押股份68,306,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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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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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ST深泰”变为“ST深泰” ,2010-09-14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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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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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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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9月10日批准了*ST深泰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1、公司股票交易于2010年9月13日停牌1天,于2010年9月14日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10年9月14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仍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ST深泰”变更为“ST深泰”;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034”;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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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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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进展,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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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9日,*ST深泰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06)粤高法审监民再字第368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与深圳市信泰利实业公司、*ST深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案件最新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省高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因光大银行以同意债务人将房产作为实物抵押,放弃对信泰利、*ST深泰的诉讼为由申请撤回申诉。为此,省高院作出了(2006)粤高法审监民再字第3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1、本案终结再审程序;
2、恢复对省高院(2001)粤法经一终字第416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省高院(2001)粤法经一终字第416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公司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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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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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减持公司股份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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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泰股东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09年7月28日至2010年9月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83.03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2%;于2010年7月5日以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1.68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3%。
2010年9月3日减持后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仍持有公司股份2638.17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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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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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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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0日,*ST深泰披露了2009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200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40.3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07.53万元。
2010年4月3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2010年8月30日深圳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已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但仍然存在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公司已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就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仍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若获得批准,公司股票简称由“*ST 深泰”变更为“ST深泰”,股票代码(000034)不变,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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