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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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系定向募集法人股股东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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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做好粤电力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粤电力派专人与各定向募集法人股股东联系。但由于时间长久,部分定向募集法人股股东联系方式等资料已变更,公司虽经过努力,仍未能与少部分定向募集法人股股东取得联系。为了确认各定向募集法人股股东的股东地位及充分保障其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请尚未与公司取得联系的定向募集法人股股东见到本公告后速与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20-87570251传真电话:020-85138084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604董事会事务部邮政编码:510630联系人:陈楚阳 梁江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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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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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沟通结果及调整方案公告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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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董事会于2005年11月7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2005年11月15日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根据双方沟通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一)关于对价安排的调整现调整为:"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1股股份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121,357,560股股份的对价总额。截至本改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有70名非流通股股东已经一致同意按相同比例以各自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A股股东,以换取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前述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70名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共计1,586,518,572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总数的99.00%。根据登记结算机构查询结果,其中两名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存在冻结情况:上海海贝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300,000股;广东广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持有1,579,500股。截至本改革说明书签署日,尚有71名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部分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16,069,370股,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应执行的对价安排为1,216,869股。"(二)关于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事项的调整现调整为:
1、粤电集团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粤电集团持有的粤电力股份3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粤电集团实施增持股份计划时所增持的股份不受该承诺的约束。
2、粤电集团承诺,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分红议案,2005-2007年度公司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粤电集团承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粤电力市盈率(等于市价除以上年度经审计的每股收益)不高于13倍的情况下,用粤电力分配给粤电集团的2005-2007年度现金红利,在每年现金红利到账日后的3个月内择机增持A股(增持后资金余额滚存使用),总增持A股规模不超过粤电力股份总额的10%,在每次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之内,粤电集团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粤电集团承诺,将承担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所有费用。
5、粤电集团承诺,为截止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之前一日未明确表示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及由于存在股权权属争议、质押、冻结等情形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
6、按有关政策规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本次粤电力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积极推进管理层股权激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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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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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 ,2005-12-09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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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事项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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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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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深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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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方案要点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109,613,280股股份的对价总额。截至改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有70名非流通股股东已经一致同意按相同比例以各自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A股股东,以换取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前述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70名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共计1,586,518,572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总数的99.00%。根据登记结算机构查询结果,其中两名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存在冻结情况:上海海贝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300,000股;广东广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持有1,579,500股。截至改革说明书签署日,尚有71名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部分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16,069,370股,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应执行的对价安排为1,099,107股。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粤电集团同意为截止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之前一日未明确表示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及由于存在股权权属争议、质押、冻结等情形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若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粤电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粤电集团的书面同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除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的承诺义务外,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粤电集团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粤电集团持有的粤电力股份3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粤电集团实施增持股份计划时所增持的股份不受该承诺的约束。
2、粤电集团承诺,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分红议案,2005-2007年度公司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粤电集团承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粤电力市盈率(等于市价除以上年度经审计的每股收益)不高于13倍的情况下,用粤电力分配给粤电集团的2005-2007年度现金红利,在每年现金红利到账日后的3个月内择机增持(增持后资金余额滚存使用),总增持规模不超过粤电力股份总额的10%。在每次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之内,粤电集团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粤电集团承诺,将承担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所有费用。
5、粤电集团承诺,为截止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之前一日未明确表示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及由于存在股权权属争议、质押、冻结等情形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粤电集团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否则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向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和律师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截止该声明签署日,持有的粤电力的非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也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不存在影响对价安排的情况。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保证:同意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在承诺人的承诺锁定期内,对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进行锁定,从技术上为承诺人履行承诺义务提供保证。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协助并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督导承诺人履行制定的承诺,督导期持续到承诺人完全履行承诺止。若在承诺的禁售期内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承诺人授权登记结算机构将卖出股份所获得资金划入公司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承诺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29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5年12月9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2月7日-12月9日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A股股票自11月7日起停牌,最晚于11月17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11月16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A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11月16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如因特殊原因,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可延期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刊登相关公告。
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A股股票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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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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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11-07,恢复交易日:2005-11-17,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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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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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期停牌,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5-11-07,恢复交易日:2005-11-17 ,2005-11-17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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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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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5-12-3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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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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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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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9、200539) 粤 电 力:
1、每股收益(元) 0.225
2、每股净资产(元) 3.10
3、净资产收益率(%) 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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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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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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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控股65%的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韶关发电厂#11机组(30万千瓦燃煤机组)已于2005年7月22日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机组运行状况良好,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根据机组启动委员会决定,该机组同日移交商业运行。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5]94号文的通知,该机组不含脱硫费用的上网电价为0.424元/千瓦时(含税),自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含脱硫费用的上网电价为0.439元/千瓦时(含税),自脱硫设备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该机组投产后公司已投产装机容量由328.5万千瓦增加到358.5万千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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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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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10-29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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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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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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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9月28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选兴同志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粤电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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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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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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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5年9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成立威信云投粤电扎西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参股40%成立威信云投粤电扎西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出资1600万元人民币作为首期注册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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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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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投资设立(参股)公司,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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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9月28日召开,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成立茂名粤电油页岩矿电联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51%成立茂名粤电油页岩矿电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出资510万元人民币作为首期注册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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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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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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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9、200539) 粤 电 力:
1、每股收益(元) 0.14
2、每股净资产(元) 3.00
3、净资产收益率(%) 4.64(000539、200539) 粤 电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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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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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9-28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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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选举杨选兴同志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向粤电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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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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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来电厂项目核准情况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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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广东惠来电厂一期工程2×60万千瓦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核准粤电力控股投资的广东惠来电厂新建工程项目。该工程动态总投资63.16亿元,项目资本金占25%,约为15.8亿元,由公司和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按51%和49%的比例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该工程由公司控股的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负责电厂建设、经营管理和贷款本息的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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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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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县发电厂#6机组有关情况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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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四部委联合公告第一批停止建设的32个违规电站项目,其中包括粤电力控股子公司广东粤嘉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梅县发电厂#6机组,据公告称,该项目未执行国家环保、取水、水土保持有关规定,不符合产业政策,经论证评议未列入近期电力规划,必须停止建设。公司目前正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申请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争取尽早纳入电力规划,顺利投入商业运行,发挥应有的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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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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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5-08-23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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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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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粤电集团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 |
深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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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5年6月21日召开,会议同意批准公司在4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后的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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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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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调整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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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上网电价的通知》,粤电力下属电厂从2005年5月1日起调整上网电价。此次电价的调整,按省发改委批复的上网电量测算,预计可增加公司2005年度销售收入约2.5亿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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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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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派息补充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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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9、200539) 粤 电 力:
根据2005年6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据此,粤电力A股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1.62元。原分红派息公告的其它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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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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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1.8(含税),税后10派1.62,红利发放日 ,2005-06-16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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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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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1.8(含税),税后10派1.62,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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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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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1.8(含税),税后10派1.62,除权日 ,2005-06-16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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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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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派息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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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2004年度派息方案为:A股每10股派1.8元人民币(含税),B股每10股派1.8元人民币(B股暂不扣税)。A股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15日,除息日为2005年6月16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5年6月15日,除息日为2005年6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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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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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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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9、200539) 粤 电 力:
1、每股收益(元) 0.083
2、每股净资产(元) 3.13
3、净资产收益率(%) 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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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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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04-30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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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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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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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9、200539) 粤 电 力:
一、200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36
2、每股净资产(元) 3.05
3、净资产收益率(%) 11.70
二、A股每10股派1.8元(含税),B股每10股派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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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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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4-29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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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依法召集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拟于2005年4月29日上午9:00在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5楼会议室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出席对象包括: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凡是在2005年4月1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B股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凡有出席资格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代为行使权力。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4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3、审议2004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200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
7、审议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处理以前年度资产损失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对应收宝华公司款项进行财务核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聘请公司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参与组建粤电航运有限公司的议案》;
14、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7、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以上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05-05、2005-06、2005-07、2005-09),其中第8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第14项至第17项采用累计投票制,第14项涉及独立董事选举的事项,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凭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05年4月29日上午9:00会议召开前,到会议现场办理出席手续;
2、流通股A股股东和B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出席或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式样)于2005年4月29日上午9:00会议召开前,到会议现场办理出席手续;
3、B股股东也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其权力,委托书可直接向股票托管券商索取。
四、其他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李晓晴、刘维
联系电话:(020)87570276,87570251
传真:(020)85138084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A股:
B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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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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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变更事项 |
深交所公告,税率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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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9、200539) 粤 电 力:
2005年3月11日,粤电力接到广州市东山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通知》,通知要求粤电力完成2004年度涉外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后,办理有关登记变更手续,转按内资企业进行税务管理。2005年公司转为内资企业后,所得税率由原27%调整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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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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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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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9、200539) 粤 电 力:
粤电力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5年3月2日召开,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粤电力拟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上述四方股权比例分别为30%、35%、20%、15%,粤电力应投入资本金6000万元。
上述事项属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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