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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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进展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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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6日,倍特高新就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区支行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起诉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倍特高新、北京盈科伟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区支行因另一借款担保合同纠纷起诉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倍特高新以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该两案一事进行了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两份民事判决书,该两份判决书分别对上述两案进行了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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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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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摘要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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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转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的批复》,同意将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代表持有的倍特高新国家股股权3036万股分别划转给成都高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和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中,成都高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316万股,市国资公司持有480万股,省国资公司持有240万股。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成都高新区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倍特高新国家股2316万股,占倍特高新总股本的11.97%,为倍特高新第一大股东。成都高新区投资有限公司就此事宜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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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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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监事会主席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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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特高新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6月28日召开,会议一致选举岳玉兰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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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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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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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特高新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28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一)《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四)《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五)《关于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六)《关于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七)《关于推荐第五届监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八)《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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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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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5-08-13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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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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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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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特高新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6月28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选举周强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聘任方兆为公司总裁;
三、聘任申书龙为董事会秘书;
四、聘任姚代明、陈尚林、熊军、许君如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陈家均为公司副总裁兼总会计师;聘任张仪为公司总裁助理;聘任廖静为公司副总会计师;
五、同意以1878.97万元受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20680782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共计持有期货公司25680782股股权,占其3500万元注册资本的73.37%,投资公司持有期货公司9319218股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2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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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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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公告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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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就一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倍特高新、成都聚友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深圳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和陈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公司现就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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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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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公告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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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区支行就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事起诉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倍特高新、北京盈科伟业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区支行就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事起诉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倍特高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上述两案的开庭时间分别为2005年6月14日和2005年6月7日,目前均未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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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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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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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2
2、每股净资产(元) 1.92
3、净资产收益率(%) 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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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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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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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1
2、每股净资产(元) 1.90
3、净资产收益率(%) 0.59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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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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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6-28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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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的议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5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11号,倍特科技工业园五楼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21日,截至2005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05年6月23日、24日上午9: 30至下午4:30
2、登记地点: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11号3楼
3、登记办法: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8、审议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9、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六)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持股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
(七)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八)联系人:纪建敏
(九)联系电话:(028)85130316
联系传真:(028)85184099 邮编:610041
(十)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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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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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04-22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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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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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股股权划转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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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特高新收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转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的批复》。该函同意将原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代表持有的倍特高新国家股股权3036万股分别划转给成都高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和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据此划转后,成都高新区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倍特高新国家股2316万股,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将持有倍特高新国家股480万股,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倍特高新国家股240万股。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已代表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分别与前述三划入方签订了《国家股权划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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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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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年度送股,10送2登记日 ,1999-08-10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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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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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年度送股,10送2送股上市日 ,1999-08-13 |
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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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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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年度送股,10送2除权日 ,1999-08-11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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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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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进展公告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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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倍特高新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一事起
诉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倍特高新一案的民事判决
书,判决如下:
一、托普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滨江支行偿还借款本金3,854.875603万元及其利息。
二、如托普集团到期不偿还上述欠款,由托普软件在1,900万元及利息、罚息的范围内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由倍特高新在1,541.9502412万元及利息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托普软件、
倍特高新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托普集团追偿。
三、案件受理费24.94万元,由滨江支行承担2.494万元,托普集团承担9.976万元,托普软
件承担7.482万元,倍特高新承担4.9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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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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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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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股收益(元) 0.021
2、每股净资产(元) 1.91
3、净资产收益率(%)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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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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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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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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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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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就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成都
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倍特高新、成
都聚友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深圳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陈健。四川
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倍特高新于近日收到了《四川省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本案将于2004年11月3日开庭,目前尚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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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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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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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4月8日下午2:00在公司总部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曾绍清董事长、解冶、马蓉生、苏静、赵泽松、刘邦英、王勇董事出席了会议,阿丁董事、吴正德董事因工作原因分别书面委托曾绍清董事长、解冶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曾绍清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2年共实现净利润2,584,262.81元,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58,426.28元和10%法定公益金258,426.28元后,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67,410.25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0,327,833.33元,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395,243.58元。由于2001年度公司已经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的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关于200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议,会议决定200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须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关于各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并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曾绍清、解冶、吴正德、马蓉生、阿丁、苏静、刘邦英、赵泽松、王勇
主任委员:曾绍清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曾绍清、赵泽松、刘邦英
主任委员:赵泽松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曾绍清、刘邦英、王勇
主任委员:刘邦英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王勇、赵泽松、解冶
主任委员:王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超额激励管理办法
八、审议决定继续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该议案须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同意公司为成都聚友泰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并由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以收回的明日大厦部分所有权作为出资,设立攀特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名)的预案
由于该大厦所有权涉及多家单位,具有整体的不可分割性,为了让这部分资产尽快盘活和产生效益,会议同意公司与攀钢集团、招行成都分行、四川明日企业(集团)等单位分别以其对明日大厦拥有的部分所有权作为出资,设立攀特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各方出资总额为18634.55万元,其中:公司出资7283.60万元,占出资额的39.09%;攀钢出资8568.57万元,占出资额的45.98%;招行成都分行出资2429.38万元,占出资额的13.04%;明日集团出资353万元,占出资额的1.89%。该预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3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公司总部1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5月9日,截至2003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03年5月13日、1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登记地点:成都高新区倍特公寓B座14楼1407号
3、登记办法: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6、审议公司以明日大厦部份所有权出资设立攀特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名)的预案。
(六)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持股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
(七)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八)联系人:申书龙、纪建敏
(九)联系电话:(028)85199519 85130316
联系传真:(028)85184099 邮编:610041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四月十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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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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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2002年度股东大会有关预案部分内容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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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内容第六项“审议公司以明日大厦
部分所有权出资设立攀特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名)的预案”内
容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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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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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1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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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06
2、每股净资产(元) 2.67
3、净资产收益率(%) -2.41
二、公司与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互为对方一年期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互保协议书》有效期自
正式签署之日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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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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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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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16日召开,会议通过2002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16日召开,会议通过如下决
议:
1、2002年度董、监事会工作报告、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审计机构。
3、公司以收回的明日大厦部份所有权作为出资,设立“攀特大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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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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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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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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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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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85
2、每股净资产(元) 1.89
3、净资产收益率(%) -44.86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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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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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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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4月14日下午2:30在公司总部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曾绍清董事长、吴正德、苏静、赵泽松、刘邦英、王勇董事出席了会议,阿丁董事、马蓉生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书面委托曾绍清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表决,解冶董事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曾绍清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就如下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163,683,443.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395,243.58元后,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1,288,199.9元,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需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10%的法定公益金。由于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03年度不向投资者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需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该预案需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一)在原157条后,新增加1条:
第158条 公司进行对外担保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公司不得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本公司控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2、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时,被担保人应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从原第158条起,条款编号依次顺延,内容不变。
(三)原"第165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现修改为"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还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预案需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增加了对外担保有关内容的修改情况,一致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改。即将原第54条内容"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修改为"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涉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还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证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预案》。
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提名方兆先生为公司新的董事候选人,解冶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并将该预案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表示同意。
方兆先生简历详见2004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为有利于公司消化不良资产,经公司各分(子)公司逐项清理,并经公司资产管理部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实,确有部分存货已低于市场价值或遭受毁损,董事会同意计提6项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共计2639万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4年5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公司总部1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5月19日,截至2004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04年5月24日、2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登记地点:成都高新区倍特公寓B座14楼1407号
3、登记办法: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6、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7、审议更换公司董事的预案。
(六)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持股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
(七)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八)联系人:申书龙、纪建敏
(九)联系电话:(028)85199519 85130316
联系传真:(028)85184099 邮编:610041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四年四月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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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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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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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股收益(元) 0.02
2、每股净资产(元) 1.90
3、净资产收益率(%)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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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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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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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09
2、每股净资产(元) 2.64
3、净资产收益率(%) -3.46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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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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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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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于2003年9月29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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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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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 |
深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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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29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
资扩股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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