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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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进展情况 ,2005-04-09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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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于2005年4月6日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对天津硫酸厂借款237883.3美元及相应利息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一审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人民币112220元,由天津市硫酸厂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0855元,由公司负担18256.5元,由上诉人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负担42598.5元。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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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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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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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ST滨能现已符合有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经*ST滨能申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自2005年4月5日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滨能" 变更为"滨海能源",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公司股票2005年4月4日停牌一天, 2005年4月5日恢复正常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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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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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ST滨能”变为“滨海能源” ,2005-04-05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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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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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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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滨能已于2005年3月30日披露了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现就公司2004年度报告有关事项作补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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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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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04-16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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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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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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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6
2、每股净资产(元) 1.38
3、净资产收益率(%) 4.57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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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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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由“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04-01-31 |
公司名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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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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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送股,10送1登记日 ,2001-07-09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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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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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送股,10送1除权日 ,2001-07-10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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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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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送股,10送1送股上市日 ,2001-07-11 |
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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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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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转增,10转增2除权日 ,2001-07-10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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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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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转增,10转增2转增上市日 ,2001-07-11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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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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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转增,10转增2登记日 ,2001-07-09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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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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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3265万股,发行价:2.2元/股,新股上市,发行方式:历史遗留 ,1997-02-18 |
新股上市,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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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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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0万股,发行价:2.2元/股,新股上市,发行方式:历史遗留 ,1997-02-18 |
新股上市,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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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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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0万股,发行价:0元/股,新股上市,发行方式:历史遗留 ,1997-02-18 |
新股上市,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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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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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异常波动,停牌一小时 ,2004-10-22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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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滨能股票近期出现交易异常波动,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
达到跌幅限制。公司董事会就此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目前生产运营情况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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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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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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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股收益(元) 0.028
2、每股净资产(元) 1.35
3、净资产收益率(%)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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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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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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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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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的申请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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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4年8月25日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函〖2004〗第
34号《关于同意受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
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受理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决定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30个工作
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在此期间,深圳证券交
易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核准期限内。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
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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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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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独立董事,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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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王爱俭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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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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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恢复上市并实施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公告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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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ST滨能申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ST滨能A股股票自2004年
10月18日起恢复上市。*ST滨能A股股票恢复上市后将实行"警示存在终
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
恢复上市股票种类:A股股票
恢复上市股票简称:*ST滨能
恢复上市股票代码:000695
恢复上市首日(2004年10月18日)的*ST滨能A股股票交易不设涨跌
幅限制,恢复上市首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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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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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
深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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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7日
与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国
华能源收购津滨发展拥有的天津滨海新兴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的
股权。
津滨发展第一大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天津泰达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
司持有国华能源75%股权,国华能源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公司与津滨发展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国
华能源与津滨发展之间的交易行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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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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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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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084
2、每股净资产(元) 1.326
3、净资产收益率(%) 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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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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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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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3月12日召开。会
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
限公司签署的《蒸汽购销合同》议案。
2、关于公司与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津联热电
有限公司签署的《蒸汽购销合同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和天津津联投资
贸易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签署的《蒸汽购销合同》
议案。
3、关于因资产置换将5号热源厂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天津津联投
资贸易有限公司向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亿元借款的负债由公
司承接的议案。
二、公司因资产重组,公司办公地址由“天津市北辰区南仓道”
变更为“天津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电话:022-66202230
传 真:022-662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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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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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司名称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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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由“天津
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已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名称变更手续并领取了新的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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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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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4预亏](000695) *ST 滨能:关于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投资项目,业绩预测,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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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
一、公司预计2003年度仍将发生亏损,公司存在暂停上市风险。
二、公司于2004年1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议案和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购买资产议案。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和重组工作进展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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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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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两名副总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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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3月9日召开董事会第四届十九次董事会。会
议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聘任沈志刚先生、段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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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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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4预亏](000695) *ST 灯塔:股票异常波动,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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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异常波动
公司股票近期出现交易异常波动,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
涨幅限制。公司董事会就此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和重组工作进展正常,同时由于预计2003
年度公司仍将发生亏损,公司存在暂停上市风险。公司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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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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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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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已于2004年4月22日起暂停上市。
2004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04年半年度报告,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半年度报
告显示,2004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956.61万元,实现利润
187.53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的条件。2004年8月23日,
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聘请了国信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恢复上市的推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了《股票恢复上市推荐书》,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公司
恢复上市;同时,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恢复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提出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
理的决定,若该申请在规定期限内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受理,或
受理后未被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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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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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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