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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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2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2-01-13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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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深圳市天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与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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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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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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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超募资金2654万元、2513.4万元投资苏州木渎新华商业广场项目及福建泉州世纪嘉园项目开设天虹商场。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苏州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和泉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已在相关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连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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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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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项目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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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2日,天虹商场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浙江金华世贸中心广场开设加盟店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世贸中心广场开设天虹商场加盟店。因该项目所涉及物业不能按《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满足交付使用条件,且已达到《特许经营合同》所约定的解除条件,公司依《特许经营合同》行使解约权,于近期向金华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及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函》。因此,金华天虹项目终止。该事项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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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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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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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厦门君尚世纪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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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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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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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4日,天虹商场与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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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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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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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虹商场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因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而引起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由人民币40,01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0,020万元)、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等法律手续的事项。
2011年12月9日,公司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的登记事项为:公司注册资本由原登记的人民币40,01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0,0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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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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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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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8日,天虹商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和中(北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照明节能合作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中和中(北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含中和中下属子公司)进行合作,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针对公司部分商场的基础照明进行LED灯具替换。在确保营运环境效果的前提下,达到降低能耗、共享节能效益的目的,中和中公司负责灯具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保证公司的节能收益。项目完成并投用后,交易双方共同分享节能效益,对所节电量按协商比例进行分成,公司节能收益平均分成比例不低于25%,合同期结束后所有灯具及设备归公司享有。合作期限为八年,公司计划八年内该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727万。2011年11月30日,公司已与中和中公司签订《节能灯具采购战略合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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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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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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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和中(北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照明节能合作事项的议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天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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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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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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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3日,天虹商场下属子公司常州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18日正式受理常州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原告)诉溧阳丰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常州天虹依据有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原被告间《江苏溧阳平陵广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判令被告向原告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判令被告按照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本案已被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目前尚未开庭。
公司正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因案件尚未审理,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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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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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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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日前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通知,获悉深圳公司与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6日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深圳公司拟将所持公司316,257,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52%)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子公司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深圳公司持有其58.77%的股份)。此次转让对价以协议签署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0%确定,即每股价格人民币20.01元,总代价人民币6,328,302,570元。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深圳中航集团股份股东大会暨类别股东会的相应授权与批准。
公司上市未满三十六个月,深圳公司持公司股份尚在限售期内,但本次股权划转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6条的规定,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深圳公司可豁免遵守限售承诺。
根据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该股份转让事宜须逐级报请国资委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完成之后,深圳中航集团股份将持有公司316,257,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9.52%,深圳公司将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
就本次股份转让,深圳中航集团股份将依法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待中国证监会豁免中航集团作为申请人的要约收购义务并对其提交的《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后,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才能完成实施本次股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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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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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赁合同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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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日,天虹商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成都奥克斯财富广场项目开设商场的议案》。
2011年11月16日,公司下属的深圳市天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成都奥克斯财富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成都奥克斯财富广场的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与益州大道交汇处东北角的奥克斯财富广场地下一层至地上五层的部分面积,用于开设天虹商场。租赁面积约47,59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交易总金额约为60,677万元(含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约为4,39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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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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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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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天虹商场、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叠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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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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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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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4日,天虹商场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拟于近期对部分下属公司股权进行内部重组,其中包括拟将所持公司39.52%的股份转让给同一控制下的附属公司,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转让后公司发展战略、资产、财务、机构、业务及人员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上述股份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股票限售的承诺将由受让股份的公司继续履行。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证,且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15日开市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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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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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1-11-14,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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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拟披露重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14日开市起停牌,待重大事项公告之日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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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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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1-11-14,恢复交易日:2011-11-15,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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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拟披露重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14日开市起停牌,待重大事项公告之日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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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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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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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拟披露重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14日开市起停牌,待重大事项公告之日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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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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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1-11-14,恢复交易日:2011-11-15 ,2011-11-15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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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拟披露重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14日开市起停牌,待重大事项公告之日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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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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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1-11-14,恢复交易日:2011-11-15,停牌一天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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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拟披露重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14日开市起停牌,待重大事项公告之日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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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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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1-11-14,恢复交易日:2011-11-15 ,2011-11-15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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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拟披露重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14日开市起停牌,待重大事项公告之日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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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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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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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天虹商场拟披露重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14日开市起停牌,待重大事项公告之日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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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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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赁合同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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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31日,天虹商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新沙路项目开设商场的议案》。
2011年11月2日,公司与深圳市沙井东塘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金荣诚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塘社区西环路与新沙路交汇处西南角的新沙路项目(名称暂定为沙井东塘购物广场)地上一层至地上八层,用于开设天虹商场。租赁面积约为96,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交易总金额约119,436万元(含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约5,99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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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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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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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成都奥克斯财富广场项目开设商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常州天虹商场有限公司经营的溧阳天虹停止营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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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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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新沙路项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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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商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市沙井东塘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金荣诚实业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塘社区西环路与新沙路交汇处西南角的新沙路项目地上一层至地上八层,用于开设天虹商场。租赁面积约96,000平米,租赁期限为20年,交易总金额约119,436万元(含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约5,991万元。
本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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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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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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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0月3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新沙路项目开设商场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沙井东塘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金荣诚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塘社区西环路与新沙路交汇处西南角的新沙路项目地上一层至地上八层,用于开设天虹商场。租赁面积约为96,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项目总投资约为5,991万元,交易总金额约为119,436万元(含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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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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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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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55
2、每股净资产(元) 4.39
3、净资产收益率(%) 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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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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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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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9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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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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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1-10-27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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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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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协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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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署概况:
天虹商场拟租赁深圳市信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松柏路信义御城豪园项目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部分面积,用于开设天虹商场。租赁面积约3436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政府测绘部门最终实际测量为准),租赁期限为20年,项目总投资约5,467万元,交易总金额约47,881万元(含租金及商业服务费)。
协议签署时间:2011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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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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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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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1年8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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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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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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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 3、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3楼总办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29日 6、登记时间:2011年7月30日至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7、审议事项:《关于公司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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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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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1-08-05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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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公司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1.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安排的议案》
1.2《关于使用18,134万元投资江西南昌联发广场项目的议案》
1.3《关于使用2,162万元投资江西赣州中航城项目的议案》
1.4《关于使用3,193万元投资湖南娄底万豪城市广场项目的议案》
1.5《关于使用5,629万元投资北京新奥项目的议案》
1.6《关于使用2,203万元投资广东深圳振业项目的议案》
1.7《关于使用1,000万元投资东莞虎门地标广场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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