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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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控股股东发展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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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G广控”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现就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发展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公告如下: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8月18日正式实施,流通股股东所获支付的对价股份已于2005年8月22日上市流通。发展集团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关于增持股份的承诺,于2005年8月22日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票,增持的股票数额为151431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所用的增持资金总额为656664141.1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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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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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份结构变动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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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G广控”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528,200,000 -1,528,200,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1,528,200,000 -1,528,200,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1,379,520,000 1,379,52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1,379,520,000 1,379,52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531,000,000 148,680,000 679,68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31,000,000 148,680,000 679,680,000
股份总额 2,059,200,000 2,059,200,00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时间: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限售流通股股数1379520000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十二个月内不减持,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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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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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对价送股上市日,每10股流通股获得2.8股股票对价 |
G对价送股上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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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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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对价股份到帐日,每10股流通股获得2.8股股票对价 |
G对价送股到账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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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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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对价股权登记日,每10股流通股获得2.8股股票对价 |
G对价股权登记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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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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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广州控股”变为“G广控” ,2005-08-22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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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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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简称变更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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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控股”
由于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从2005年8月22日起流通股股东所获支付的对价股份开始上市流通,因此从同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广控”,公司的股票代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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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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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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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控股”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控股股东和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2.8股股份对价。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8月18日
2005年8月22日,公司股票复牌,全天交易,股票简称变更为“G广控”。
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5年8月22日
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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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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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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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控股”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15日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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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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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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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控股”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批复,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已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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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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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8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今起停牌。 ,连续停牌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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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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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第二次催告通知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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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控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发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第二次催告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宋献中同意作为召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5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宋献中的征集投票权行为已经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
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2005年8月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5年8月3日至2005年8月14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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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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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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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控股”
近日,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和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的承诺说明函》。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有关承诺在此说明: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批准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每股4.35元,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于每股4.35元价位连续投入资金增持公司股票,除非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每股4.35元或10亿元资金用尽。
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公司将于2005年8月15日召开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事项均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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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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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催告通知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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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控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发布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催告通知。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8月15日下午2:00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8月9日-8月15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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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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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5-08-15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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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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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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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由“广州市东风中路509号建银大厦27、29楼 邮政编码:510045”变为“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8-30楼 邮政编码:510 ,2005-08-01 |
办公地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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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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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公告及延期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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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控股”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决议:
1、对原支付对价现修改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发展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的对价,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发展集团支付的2.8股的公司股票,发展集团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份将获得上市流通权,成为流通股份。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的修改:
(1)、同意并将履行公司董事会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的规定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使发展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发展集团将根据有关规定把其持有的、履行该等支付对价义务所需数量的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有关保管手续,以确保履行该等支付对价义务。
(2)、发展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十二个月内不减持,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十二个月内,若发展集团所持有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出售价格不低于6元/股(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发展集团增持的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3)、发展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4)、发展集团将按国家产业政策、国有资产监管要求,自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三年内对公司保持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51%。
(5)、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批准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每股4.35元,发展集团将投入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发展集团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经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通过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同意将原定于2005年8月12日召开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05年8月15日下午2:00召开,并将会议召开地点变更为广州市北京路374号广州大厦四楼越王台。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8月9日-8月15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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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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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迁址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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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控股”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5年8月1日迁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8-3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8-30楼。
邮政编码:510623
董事会秘书吴旭联系电话:020-37850968
证券事务代表贝学容联系电话:020-37850978
传真:020-3785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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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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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第一次催告通知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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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控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发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第一次催告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宋献中同意作为召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5年8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宋献中的征集投票权行为已经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
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2005年8月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5年8月3日至2005年8月11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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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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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次催告通知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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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控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发布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次催告通知。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8月12日下午2:00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8月8日-8月12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 、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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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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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权分置改革网上交流的公告,停牌一天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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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控股”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5年7月13日14:30-17:30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www.cs.com.cn)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进行投资者交流。届时,公司高管将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与广大流通股股东进行互动交流。(600098)“广州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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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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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停牌一天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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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控股”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12日召开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决议: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发展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的对价,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发展集团支付的2.5股的公司股票,发展集团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份将获得上市流通权,成为流通股份。发展集团承诺如下:
1、发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减持;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发展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发展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如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2、发展集团将按国家产业政策、国有资产监管要求,自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三年内对公司保持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51%。
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然为205920万股,公司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但发展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因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公司股票而相应下降。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8月12日下午2:00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8月8日-8月12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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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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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5-08-30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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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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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有关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重大事项公告,连续停牌 |
上交所公告,股权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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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控股”
根据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文件精神,由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协商提出股权分置改革意向并经保荐机构推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
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为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28200000股,持股比例为74.213%,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根据有关通知的要求,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保荐机构。为了广泛征集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20-83606689
联系传真:020-83606693
电子邮件地址:gzkg163@pub.guangzhou.gd.cn
联系人:贝学容
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直至公司董事会相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决议公告次日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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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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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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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控股”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接广东省物价局有关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方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物价局决定从2005年5月1日起,对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的上网电价一律提高1.91分/千瓦时(含税)。调整后的上网电价具体如下: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为0.40416元/千瓦时(含税);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为0.44359元/千瓦时(含税);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为0.39480元/千瓦时(含税)。预计2005年公司因电价调升而增加的收入约为9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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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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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及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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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8)“广州控股”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8日召开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签署新东周窑矿井建设项目《合资框架协议书》的决议: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下称:珠电燃料公司)于同日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同煤矿集团)签署了新东周窑矿井建设项目《合资框架协议书》。新东周窑矿井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产1000万吨特大型矿井一座、年产1000万吨现代化洗煤厂一座,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总投资暂定为人民币20亿元,最后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总投资额为准。注册资本金暂定为项目总投资的35%,计人民币7亿元,其中珠电燃料公司出资2.8亿元,占40%股权。项目投资额除注册资本外,所需其他资金,由合资公司采取双方共同认可的融资方式进行筹措。该项目的矿业权将由合资公司购买,或由大同煤矿集团采取不溢价原则按不超过注册资本30%的比例作为出资,其余由合资公司在经营期内分期购买或租赁。公司此次投资新东周窑矿井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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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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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转增,10转增1上市日 ,2005-05-12 |
转增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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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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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转增,10转增1除权日 ,2005-05-11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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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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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送股,10送4上市日 ,2005-05-12 |
送股上市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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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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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送股,10送4登记日 ,2005-05-10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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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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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送股,10送4除权日 ,2005-05-11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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