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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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20是长园新材(600525)发行结果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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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果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7.6: 发行总量:2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95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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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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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18是长园新材(600525)资金冻结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资金冻结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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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冻结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7.6: 发行总量:2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95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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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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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15是长园新材(600525)网上路演推介日 |
发行与上市-网上路演推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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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推介日首发A股(发行价:7.6: 发行总量:2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95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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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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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02是长园新材(600525)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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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首发A股(发行价:7.6: 发行总量:2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95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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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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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2500万股,发行价:7.6元/股,新股上市,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上市,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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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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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25)“长园新材”公布控股子公司名称变更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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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并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审核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长葆特种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
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与经济性质、经营范围及公司的原持股比例均
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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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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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25)“长园新材”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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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 462,189,290.71 487,688,743.0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97,887,714.71 277,419,031.53
每股净资产 2.99 2.79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2.99 2.79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112,625,213.26 86,404,604.63
净利润 20,468,683.18 15,302,760.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316,870.83 13,498,967.21
每股收益 0.21 0.21
净资产收益率 6.87% 11.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40,147.96 10,336,67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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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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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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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元) 435,991,064.55 487,688,743.0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301,432,200.49 277,419,031.53
每股净资产(元) 3.03 2.7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3.03 2.79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640,768.29 21,680,892.34
每股收益(元) 0.11 0.32
净资产收益率(%) 3.8 1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3.73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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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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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签订借款合同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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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决定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
华侨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期限一年,并已获得该行的批准。2004
年6月30日,公司与该行签订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7000万
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为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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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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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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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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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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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541,562,324.02 435,958,045.5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325,080,426.75 309,564,183.01
每股净资产 3.27 3.1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27 3.11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145,053,898.62 112,625,213.26
净利润 25,470,243.74 20,468,683.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3,272,855.23 20,316,870.83
每股收益 0.256 0.206
净资产收益率(%) 7.84 6.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56,604.80 9,040,1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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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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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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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8月2日在本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肖水龙董事委托李南峰董事、安平董事委托陈红董事代为参加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几个议案:
1、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通过公司《关于的议案》。
2004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4年9月2日(星期四)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A栋6楼大会议室
(3)会议议题: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2004年2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会议参加人员:
A、截止2004年8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B、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C、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D、公司聘请的律师。
(5)登记事项:
A、登记时间:2004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04年8月23日)
B、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A栋六楼证券法律部;邮政编码:518057
C、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地邮戳日不晚于2004年8月21日)
D、委托代理人应于2004年8月31日下午4时前将授权委托书置于公司联系地址。
E、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6)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会议咨询:本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755-26718868-8476、7828
传 真:0755-26630603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
附件三:章程修改议案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八月二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回 执
截止2004年8月1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0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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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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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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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2日召开二届七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9月2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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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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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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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25)“长园新材”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27日召开二届八次董事会及二
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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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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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02是长园新材(600525)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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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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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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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18是长园新材(600525)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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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7.6: 发行总量:2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995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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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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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2500万股,发行价:7.6元/股,申购代码:沪市737525 深市003525 ,配售简称:长园配售,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发行,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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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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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2500万股,发行价:7.6元/股,新股中签率公告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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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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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2500万股,发行价:7.6元/股,新股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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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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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2500万股,发行价:7.6元/股,新股中签缴款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中签缴款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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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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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A股,发行数量:2500万股,发行价:7.6元/股,新股网上路演推介日,发行方式:二级市场定价配售 |
新股路演推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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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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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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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25)“长园新材”
项 目 2002年 2001年 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万元) 48768.87 25929.03 88.09
股东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27741.90 12072.47 129.7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9572.56 14368.73 36.22
净利润(万元) 3096.38 2795.79 10.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2320.80 2067.76 12.24
每股收益(元) 0.31 0.38 -18.42
每股净资产(元) 2.79 1.62 72.2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79 1.62 72.22
净资产收益率(%) 11.16 23.16 -51.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8.45 17.13 -50.6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40 0.59 -32.20
公司2002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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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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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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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2月25日在本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安平董事委托陈红董事代为参加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几个议案:
1、通过公司《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40,870,856.8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3,960,902.11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980,451.05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867,828.16元,减本年度已分配股利7,909,114.84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888,217.01元。公司拟以2003年末总股本9,954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现金分配利润计9,954,000.00元,剩余部分28,934,217.01元转入2004年未分配利润。
4、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决定2004年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以30万元人民币为基数,具体支付金额视其实际审计量待定。
9、通过公司《关于受让长和19.2%长园电力技术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决定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长和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15.12%的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长和投资持有的长园电力技术4.08%的股份,详细情况请阅读《关联交易公告》。
10、通过公司《关于向农行深圳市华侨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华侨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
11、通过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2、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3、通过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2、3、4、5、7、8、11、13项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通过公司《关于的议案》。
2003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4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A栋6楼大会议室
(3)会议议题:
A、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B、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C、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D、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F、审议公司《关于选举和更换监事的议案》;
G、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H、审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I、审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会议参加人员:
A、截止2004年3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B、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C、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D、公司聘请的律师。
(5)、登记事项:
A、登记时间:2004年3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B、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A栋六楼证券法律部;邮政编码:518057
C、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D、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6)、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会议咨询:本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755-26718868-8476、7828
传真:0755-26630603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
附件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四:章程修改议案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回执
截止2004年3月1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04年月日
附件三:长园新材第二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简历
宓楠:女,38岁,中国籍,大学本科,经济师。曾工作于深圳蛇口华达电子有限公司,1990年加入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投资部科长、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
附件四:章程修改:
1、将原章程第八十四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股东大会对所有列入议事日程的提案应当进行逐项表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年度股东大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对事项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增加"公司选举董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即每位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拟选董事人数内将全部全部选票任意分配给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并执行以下原则:
(一)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二)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数可以多于股东大会拟选人数,但每位股东所投票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股东大会拟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人数,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监票人和点票人必须认真核对上述情况,以保证投票的公正、有效。
(三)董事的当选原则: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但每位当选董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如当选董事不足股东大会拟选董事人数,应就缺额对所有不够票数的董事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仍不够者,由公司下次股东大会补选。对得票相同但只能有一人能进入董事会的两位候选人需单独进行再次投票选举。"
2、将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二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3、将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为:单项投资运用资金总额在公司净资产的10%以下。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前述投资额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条前款所称风险投资的范围包括:证券、金融衍生品种、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及其他公司经营范围外的高新技术项目等。
除上述情形外,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限为:
(一)单项金额在公司净资产20%以下的投资,包括股权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等,但涉及公开发行证券等需要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事项,应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单项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下,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的借款;
(三)累计金额在公司净资产30%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
(四)单项金额在公司净资产3%以下、累计金额在公司净资产10%以下的对外担保;
(五)涉及资产处置(包括收购、出售、置换、清理等)或关联交易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修改为"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为:单项投资运用资金总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0%以下。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前述投资额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条前款所称风险投资的范围包括:证券、金融衍生品种、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及其他公司经营范围外的高新技术项目等。
除上述情形外,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融资、对外担保(不含为公司持股超过5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资产处置的决策权限为:
(一)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20%以下的投资,包括股权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等,但涉及公开发行证券等需要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事项,应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单项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下,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的借款(发行债券除外);
(三)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3%以下、累计金额在10%以下的对外担保;
(四)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30%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
(五)累计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值20%以下的资产租赁、托管或承包经营事项;
(六)涉及资产处置(包括收购、出售、置换、清理等)或关联交易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为持股超过5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50%以下的,由董事会决定。"
4、增加第一百二十条公司对外担保前应当由董事会认真审查被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并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董事会认可的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董事会依照本章前条第(三)项规定的权限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的,在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原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期限为: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按董事留存于公司的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随时通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如有本章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副董事长或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修改为"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期限为: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按董事留存于公司的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随时通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如有本章前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副董事长或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6、原章程第一百三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修改为"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依照本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权限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事项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7、将原章程第二百二十条"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修改为"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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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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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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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03年末 2002年末
总资产 435,958,045.58 487,688,743.08
股东权益 309,564,183.01 277,419,031.53
每股净资产 3.11 2.7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11 2.79
2003年 2002年
主营业务收入 256,702,417.16 195,725,636.38
净利润 40,763,475.44 30,963,793.54
每股收益(摊薄) 0.41 0.31
净资产收益率(%) 13.17 11.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0.41 0.40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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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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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关联交易,借款,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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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长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长和公司)签订
《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787.5万元收购长和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长园
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长园电力)15.12%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长园盈佳
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12.5万元收购长和投资持有的长园电力4.08%的股份,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并持有长园电力93.264%的权益,长和公司不再直接持有长园
电力的股份。
本次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25日召开二届四次董事会及二
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3年末总股本9954万股计算,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通过2004年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受让长和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19.2%
股份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向农行深圳市华侨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的议案。
七、通过选举和更换监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3月30日上午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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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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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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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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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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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深
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A栋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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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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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25)“长园新材”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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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26日召开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及
一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暂不分配。
二、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三、通过公司关于董、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2003年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3月31日上午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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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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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25)“长园新材”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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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31日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暂不分配。
二、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三、通过了公司关于董、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通过了公司2003年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525)“长园新材”公布2002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03年2月28日在《上
海证券报》上公布,并将年度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其中关于
2002年7-10月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90.91万元未在年报中体现。现对此做出补充
说明,详见4月1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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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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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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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将于2003年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点本公司会议室,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03年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
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A栋会议室
二、 会议议题:
1、 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 审议《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条例》;
3、 审议《关于公司资金信托投资的议案》;
4、 审议《截止2002年6月底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关于选举和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会议参加人员:
(1)截止2003年1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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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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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30分,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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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2月26日在本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独立董事顾家麒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其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郭正林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几个议案:
1、通过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2年10月底公司于2002年7月~10月实现净利润9,314,619.58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937,003.26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468,501.48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7,909,114.84元,此部分可分配利润按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应属于发起人股东,按决议规定进行分配。
截止2002年12月底,公司于2002年11月~12月实现净利润4,657,309.79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465,730.98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232,865.4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958,713.32元,此部分可分配利润按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应属于全体股东,暂不分配。
4、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由第一届董事连选连任,董事人选为:许晓文、李南峰、彭日斌、安平、肖水龙、陈红、顾家麒、郭正林。其中顾家麒、郭正林为独立董事人选;
(3)上述董事人选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预案后,由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产生,并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接任第一届董事会工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3年。
8、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决定2003年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以30万元人民币为基数,具体支付金额视其实际审计量待定。
以上第2、3、4、5、6、7、8项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通过公司《关于的议案》。
2002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3年3月31日(礼拜一)上午9:3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A栋会议室
(3)会议议题:
A、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B、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C、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D、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F、审议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G、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H、审议公司《关于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I、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4)会议参加人员:
A、截止2003年3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B、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C、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登记事项:
A、登记时间:2003年3月20、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B、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A栋六楼证券法律部;邮政编码:518057
C、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D、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6)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会议咨询:本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755-26718868-8476、7828
传真:0755-26630603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
附件三: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五、监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回执
截止2003年3月1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03年月日
附件三:长园新材第二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简历
许晓文,男,45岁,中国籍,研究生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先后工作于冶金部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浙江省计经委、任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长和投资有限公司;1995年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彭日斌,男,41岁,香港特别行政区。1987年于美国华盛顿大学毕业,主修工商管理。毕业后曾于美国银行保险公司、花旗银行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工作,1990年加入香港加怡集团。现任加怡新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长和控股董事长兼总经理、长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李南峰,男,50岁,中国籍,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所研究分析员,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特区分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代总经理。现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肖水龙,男,40岁,中国籍,硕士,高级经济师。曾担任深圳信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担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安平,男,52岁,中国籍,大专。曾任国家司法部基层工作司副处长;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法律事务处副处长。1992年至今任长和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陈红,女,36岁,中国籍,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自1993年起历任长和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高级经理。现任长和投资有限公司董秘及本公司董事。
顾家麒,男,65岁,中国籍,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担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司长、副主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现任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中国行政学会副会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顾问、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正林,男,37岁,中国籍,博士,高级会计师。曾担任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深圳经济特区发展财务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行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四:长园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
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顾家麒、郭正林为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三),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股东,也不在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4、包括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陈述,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26日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顾家麒、郭正林为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6、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7、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8、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9、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0、包括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陈述,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顾家麒、郭正林
2003年2月26日
附件五:长园新材第二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简历
朱庆红,女,35岁,中国籍,大专,经济师。曾任电视台、晚报记者;后受聘于深圳国际展览中心、深圳万达实业有限公司;1997年9月起任职长和投资有限公司行政经理兼长园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
吴伟鹏:男,33岁,中国籍,大学本科,律师。1993年加入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至广州飞马运输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2年回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现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投资业务科科长兼本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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