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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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5-08-29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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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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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资产质押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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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人民币14亿元的贷款,以筹集收购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清连公司)权益所需资金,经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以拥有的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称:梅观公司)95%的股权以及清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公司就上述借款需提供如下质押安排:
1、以公司拥有的梅观公司9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此项质押自2005年6月25日梅观公司股权出质事项记载于其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至公司清偿于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终止。
2、公司将在完成清连公司股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后与国家开发银行就清连公司股权质押事项签署质押合同。此项质押将自质押合同经必需的批准及备案后生效,至公司清偿于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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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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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6-03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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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美华」)及辉轮投资有限公司(「辉轮」)作为受让人;湖北投资有限公司、黄植濂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Sabagaya Sendirian Berhad(「Sabagaya」)作为转让人;李三春、陈良民及黄植濂作为担保人与本公司及Jade Emperor Limited(「Jade Emperor」)于2005年3月19日达成有关收购Jade Emperor共85%已发行股本(其中40%由美华收购而另外45%由辉轮收购)及Jade Emperor向Sabagaya回购剩余已发行股本15%的协议(「Jade Emperor收购协议」);注有「A」字样之该协议副本已提交大会,并经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连同本公司作为受让人;Jade Emperor作为转让人与李三春、陈良民及黄植濂作为担保人于2005年3月19日达成有关收购湖北马鄂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的协议(「项目公司收购协议」),注有「B」字样之该协议副本已提交大会,并经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而有关的交易并获批准、确认及追认,以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作出以落实或促使Jade Emperor收购协议及项目公司收购协议生效而属其认为必要或恰当之所有行动及事宜及签订有关文件;(注:该事项的详情可参见本公司于200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一份载有收购协议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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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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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2-18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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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准于2004年12月8日由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与本公司(作为买方)就买卖广云公路公司30%权益订立之协议(“该协议”)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之交易;注有“A”字样之该协议副本已提交大会,并经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
2、授权本公司董事作出以落实或促使该协议生效而属其认为必要或恰当之所有行动及事宜及签订有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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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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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5-23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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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准于2005年2月3日由本公司、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及钟志辉、春阳国际有限公司、广东鹰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汇有限公司及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以使本公司能够收购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合共56.28%的权益(“框架协议”)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之交易;注有「A」字样之该协议副本已提交大会,并经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而有关的交易并获批准、确认及追认;
2、批准于2005年2月3日由本公司 (作为买方)及钟志辉、春阳国际有限公司、广东鹰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汇有限公司及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有关收购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17.1%股权及全部债权的协议 (“春阳交易协议”)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之交易;注有「B」字样之该协议副本已提交大会,并经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而有关的交易并获批准、确认及追认;
3、批准于2005年2月3日由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及钟志辉、广东鹰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有关收购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的协议 (“美华交易协议”)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之交易;注有「C」字样之该协议副本已提交大会,并经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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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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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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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9日召开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行使公司模拟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行使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的第三期和第四期模拟股票期权。
二、通过公司章程修订及其附件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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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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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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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3日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确认及追认Jade Emperor收购协议及项目公司收购协议及根据该等协议拟进行之交易。
二、委任黄金陵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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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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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调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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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近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自2005年6月1日零时起,各高速公路采取新的收费系数和收费标准。该通知的实施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在广东省内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有关影响详见2005年5月27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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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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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税率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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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近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公司将按照文件要求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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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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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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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23日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于2005年2月3日,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及钟志辉、春阳国际有限公司、广东鹰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汇有限公司及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以使公司能够收购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合共56.28%的权益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之交易。
二、批准于2005年2月3日,由公司(作为买方)及钟志辉、春阳国际有限公司、广东鹰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汇有限公司及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有关收购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17.1%股权及全部债权的协议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之交易。
三、批准于2005年2月3日,由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及钟志辉、广东鹰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有关收购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的协议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之交易。
四、批准于2005年2月3日,由公司(作为买方)及钟志辉、春阳国际有限公司、广东鹰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汇有限公司及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有关收购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14.18%股权及债权的协议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之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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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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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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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6月3日下午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下称:美华)及辉轮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辉轮)作为受让人;湖北投资有限公司、黄植濂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Sabagaya Sendirian Berhad(下称:Sabagaya)作为转让人;李三春、陈良民及黄植濂作为担保人与公司及Jade Emperor Limited(下称:Jade Emperor)于2005年3月19日达成有关收购Jade Emperor共85%已发行股本(其中40%由美华收购而另外45%由辉轮收购)及Jade Emperor向Sabagaya回购剩余已发行股本15%的协议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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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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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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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7,558,160,508.05 7,518,609,524.8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123,476,476.95 6,023,099,835.53
每股净资产 2.81 2.7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81 2.76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556,825.57 132,556,825.57
每股收益 0.046 0.046
净资产收益率(%) 1.64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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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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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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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8日召开三届二十次董事会及三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聘任龚欣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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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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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购回H股的第三次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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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根据有关规定,未收到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议购回H股及减少注册股本的通知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自第一次公告刊登日期(即2005年4月18日)起90日内,要求公司偿还所欠债项或就所欠债项提供相应担保。
关于购回公司H股的决议已于2005年4月8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年会、2005年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及2005年境外上市外资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遵照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在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在指定日期内行使公司的全部权力,以购回不超过74750000股H股,分别占公司于2005年4月8日已发行H股总数的10%及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43%。
公司董事会将视市场情况进行回购,如果董事会行使公司授权购回H股,在完成购回后,公司将按实际购回之股份数目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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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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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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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已向公司发出一项豁免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3.24条之有条件豁免,为期三年,由2005年4月15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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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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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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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05年6月3日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由于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05年5月23日召开,两次会议H股股份暂停过户期存在重叠;因此,就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而言,公司H股股份应自2005年4月25日(而非原通知中的5月3日)至2005年6月3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内停止办理H股股份过户,故本次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应相应提前至2005年4月22日。
公司特此公告:凡于2005年4月22日(而非原通知中的4月29日)营业日结束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公司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H股股东如要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05年4月22日(而非原通知中的4月29日)(下午四时)或以前,送交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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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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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1.1(含税),税后10派0.88,红利发放日 ,2005-04-28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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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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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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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6月3日下午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委任黄金陵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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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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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5-06-03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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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通告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2005年6月3日(星期五)下午3:00在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将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动议
1、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美华」)及辉轮投资有限公司(「辉轮」)作为受让人;湖北投资有限公司、黄植濂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Sabagaya Sendirian Berhad(「Sabagaya」)作为转让人;李三春、陈良民及黄植濂作为担保人与本公司及Jade Emperor Limited(「Jade Emperor」)于2005年3月19日达成有关收购Jade Emperor共85%已发行股本(其中40%由美华收购而另外45%由辉轮收购)及Jade Emperor向Sabagaya回购剩余已发行股本15%的协议(「Jade Emperor收购协议」);注有「A」字样之该协议副本已提交大会,并经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连同本公司作为受让人;Jade Emperor作为转让人与李三春、陈良民及黄植濂作为担保人于2005年3月19日达成有关收购湖北马鄂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的协议(「项目公司收购协议」),注有「B」字样之该协议副本已提交大会,并经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而有关的交易并获批准、确认及追认,以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作出以落实或促使Jade Emperor收购协议及项目公司收购协议生效而属其认为必要或恰当之所有行动及事宜及签订有关文件;(注:该事项的详情可参见本公司于200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一份载有收购协议详情、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及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有关收购协议的推荐建议的通函,将于2005年4月18日寄发予H股股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2、批准委任黄金陵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谨此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与黄金陵先生服务合同之条款,以及代表本公司签署及授权签署彼等认为对进行上述职务委任属必须及权宜之该等文件。(注:该事项的详情可参见本公司于200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18日
附注:
一.出席会议对象
1、凡于2005年4月29日营业日结束时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本公司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
2、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境内外律师。
二.参加会议的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2005年5月13日或之前,将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本公司。回复可采用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参会回执见附件一)。
2、本公司H股股份将自2005年5月3日至2005年6月3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内停止办理H股股份过户。H股股东如要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05年4月29日(下午四时)或以前,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三.委派代理人
1、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出席及参加投票,受委托之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委托人或其受托人正式以书面方式授权。如授权书由委托人的受托人签署,授权该受托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对于内资股股东,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及代理人表格必须于临时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或以前送交本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对于H股持有人,上述文件必须于同一时限内送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
3、如股东委托的代理人超过一名,该等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大会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四.其它事项
1、大会会期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以作股票转让):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6室
3、本公司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
邮政编码:518033
联系人:吴卫卫
电话:(86) 755 - 82945638
传真:(86) 755 - 82910496
附件一:
出席大会回执
致: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05年4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经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帐号:
股东签署(盖章):
2005年 月 日
附件二:
出席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注: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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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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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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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4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末总股本21807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1.10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5年4月21日
除息日:2005年4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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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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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1.1(含税),税后10派0.88,除权日 ,2005-04-22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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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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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1.1(含税),税后10派0.88,登记日 ,2005-04-21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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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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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购回H股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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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关于购回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H股的决议已于2004年度股东年会、2005年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及2005年境外上市外资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遵照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在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在指定日期内行使公司的全部权力,以购回不超过74750000股H股,分别占公司于2005年4月8日已发行H股总数的10%及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3.43%。
根据有关规定,未收到公司关于建议购回H股及减少注册股本的通知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自公告刊登日期起90日内,要求公司偿还所欠债项或就所欠债项提供相应担保。
在取得债权人同意后,公司将依照程序向国家有权部门报批并在取得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视市场情况进行回购;在购回完成后,公司将按实际购回之股份数目减少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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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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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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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8日召开2004年度股东年会、2005年境外上市外资股临时股东大会及2005年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底总股本21807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1.10元(含税)。
二、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2005年度的国际审计师、法定审计师。
三、通过选举新任董、监事的议案。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五、通过授权董事会购回公司H股,惟数额最多以公司已发行H股面值总额的10%为限的议案。
(600548)“深高速”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8日召开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董事杨海为公司董事长。
二、委任董事长杨海、董事总经理吴亚德为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委任董事长杨海为公司对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
三、通过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该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推选陈潮为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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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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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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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谨定于2005年5月23日下午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于2005年2月3日由公司、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及钟志辉、春阳国际有限公司、广东鹰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汇有限公司及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以使公司
能够收购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合共56.28%的权益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之交易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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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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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5-05-23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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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05年6月3日召开本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由于本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05年5月23日召开,两次会议H股股份暂停过户期存在重叠;因此,就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而言,本公司H股股份应自2005年4月25日(而非原通知中的5月3日)至2005年6月3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内停止办理H股股份过户,故本次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应相应提前至2005年4月22日。
本公司特此公告:凡于2005年4月22日(而非原通知中的4月29日)营业日结束时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本公司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H股股东如要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05年4月22日(而非原通知中的4月29日)(下午四时)或以前,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回执以本公告附件为准。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1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通告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2005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3:00在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将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注:该等事项的详情可参见本公司于2005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一份载有收购协议详情、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及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有关收购协议的推荐建议的通函,将于2005年4月6日寄发予H股股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动议
1、批准于2005年2月3日由本公司、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及钟志辉、春阳国际有限公司、广东鹰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汇有限公司及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以使本公司能够收购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合共56.28%的权益("框架协议")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之交易;注有「A」字样之该协议副本已提交大会,并经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而有关的交易并获批准、确认及追认;
2、批准于2005年2月3日由本公司 (作为买方)及钟志辉、春阳国际有限公司、广东鹰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汇有限公司及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有关收购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17.1%股权及全部债权的协议 ("春阳交易协议")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之交易;注有「B」字样之该协议副本已提交大会,并经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而有关的交易并获批准、确认及追认;
3、批准于2005年2月3日由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及钟志辉、广东鹰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有关收购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的协议 ("美华交易协议")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之交易;注有「C」字样之该协议副本已提交大会,并经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而有关的交易并获批准、确认及追认;
4、批准于2005年2月3日由本公司 (作为买方)及钟志辉、春阳国际有限公司、广东鹰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汇有限公司及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有关收购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14.18%股权及债权的协议 ("鹰君交易协议")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之交易;注有「D」字样之该协议副本已提交大会,并经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而有关的交易并获批准、确认及追认;
5、授权本公司董事作出以落实或促使框架协议、春阳交易协议、美华交易协议及/或鹰君交易协议生效而属其认为必要或恰当之所有行动及事宜及签订有关文件。」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6日
附注:
一.出席会议对象
1、凡于2005年4月22日营业日结束时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本公司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
2、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境内外律师。
二.参加会议的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2005年5月4日或之前,将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本公司。回复可采用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参会回执见附件一)。
2、本公司H股股份将自2005年4月25日至2005年5月23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内停止办理H股股份过户。H股股东如要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05年4月22日(下午四时)或以前,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三.委派代理人
1、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出席及参加投票,受委托之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委托人或其受托人正式以书面方式授权。如授权书由委托人的受托人签署,授权该受托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对于内资股股东,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及代理人表格必须于临时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或以前送交本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对于H股持有人,上述文件必须于同一时限内送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
3、如股东委托的代理人超过一名,该等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大会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四.其它事项
1、大会会期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以作股票转让):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6室
3、本公司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
邮政编码:518033
联系人:吴卫卫
电话:(86) 755 - 82945638
传真:(86) 755 - 82910496
附件一:
出席大会回执
致: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05年4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帐号:
股东签署:(盖章)
2005年 月 日
附件二:
出席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注: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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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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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04-29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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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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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收购武黄高速公路权益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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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高速”
2005年3月19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下称:美华公司)和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辉轮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辉轮公司)分别与湖北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湖北投资)、黄植濂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黄植濂公司)、Sabagaya endirian Berhad(下称:Sabagaya公司)、Jade Emperor Limited(下称:JEL公司)等相关各方签署了《关于湖北马鄂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下称:马鄂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下称:马鄂合同)和《关于JEL公司股份的收购协议》(下称:JEL协议),公司、美华公司及辉轮公司将合共以港元1188421519元的价格,收购马鄂公司全部股权,以获得湖北武汉至湖北黄石高速公路(下称:武黄高速)全部经营权,其中公司和美华公司将出资港元653631836元,以获得其中55%股权。
武黄高速之收费期限为25年,由1997年9月23日起至2022年9月22日止。武黄高速全长70.3公里,全程皆在湖北省境内,由武汉市至黄石市,沿途经过鄂州市。
本次交易可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按照JEL公司、公司、自然人李三春、自然人陈良民和自然人黄植濂五方签署的马鄂合同,公司以港元178263228元的价格受让JEL公司拥有的马鄂公司15%股权。
按照湖北投资、黄植濂公司、Sabagaya公司、李三春、陈良民、黄植濂、美华公司、辉轮公司、公司和JEL公司十方签署的JEL协议,美华公司和辉轮公司分别以港元475368608元和港元534789683元的价格受让湖北投资、黄植濂公司、Sabagaya公司拥有的JEL公司股份112000000股和126000000股,分别占JEL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0%和45%;而JEL公司则以其履行马鄂合同所得净值港元176850000元向其股东Sabagaya公司回购其股份42000000股,占JEL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5%。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拥有马鄂公司15%股权,并通过美华公司拥有的JEL公司47.06%股份以及JEL公司拥有的马鄂公司85%股权,间接拥有马鄂公司40%股权,合计拥有马鄂公司55%股权。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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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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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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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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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 高 速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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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8)深 高 速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4年底总股本21807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10元(含税)。
二、通过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调整公司董、监事的议案。
四、通过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国际审计师及国内法定审计师的议案。
五、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H股股份的议案。购回H股数额最多以公司已发行H股面值总额的10%为限。
七、通过关于2005年融资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在28亿元的贷款额度内签署相关的贷款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至董事会讨论2005年度业绩的会议之日止。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4月8日上午召开2004年度股东年会、2005年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及2005年境外上市外资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深高速"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18日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于2004年12月8日由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与公司(作为买方)就买卖广云公路公司30%权益订立之协议及根据该协议拟进行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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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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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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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2004年 2003年
主营业务收入 705,775,573.99 598,137,200.85
净利润 484,564,032.97 852,037,109.31
总资产 7,518,609,524.83 7,105,308,870.56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023,099,835.53 5,952,865,584.17
每股收益 0.222 0.391
每股净资产 2.76 2.7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76 2.7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3 0.20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8.05 14.31
公司2004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10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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