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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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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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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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常州中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因在常州华源蕾迪斯有限公司(下称:华源蕾迪斯)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下称:常州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华源蕾迪斯已被宣告破产,常州中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公司位于常州市钟楼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内的(面积270644.3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上述资产的评估值为6089.65万元。常州中院委托有关拍卖公司对上述资产依法进行公开拍卖,两次拍卖均未能成交,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为3898万元。
常州中院根据申请执行人常州分行的申请,依法作出如下裁定:将公司上述资产作价3898万元抵偿给常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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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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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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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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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因公司常州化纤公司(下称:化纤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下称:常州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江苏高院依法作出如下裁定:被执行人化纤公司名下位于常州市钟楼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区内的270644.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以6560万元人民币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常州分行。
公司接到江苏高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因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江苏高院依法委托江苏华泰拍卖有限公司、江苏省天衡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化纤公司名下的位于常州市大仓路65号的房产(不包含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50287.95平方米),由常州五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市中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0日以2662万元人民币竞得。江苏高院依法裁定如下:化纤公司名下的该等房产归上述两买受人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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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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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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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08年5月19日起被暂停上市后,公司为恢复上市积极开展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积极配合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重组安排,加快处置现有股权和资产;目前公司就影响重组工作的问题正在积极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以期尽快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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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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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控股子公司股权拍卖结果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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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常州中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下称:建行常州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根据建行常州分行的申请,常州中院于2008年6月16日委托相关拍卖公司对公司持有的扬州华源有限公司98%股权(评估价值为244.69万元)进行拍卖。2008年7月8日,滨州东方化纤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化纤)以302万元竞得上述股权。常州中院依法裁定被执行人公司持有的上述股权归买受人东方化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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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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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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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5日召开2008年第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及资金占用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7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通过转让公司对安徽华源化纤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化纤)及其子公司天津地毯债权的议案:因与有关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法院依法拍卖了公司持有的安徽化纤71.36%股权和安徽飞达合成纤维有限公司(下称:安徽飞达)58.06%股权,滨州东方化纤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化纤)竞得上述股权。公司对安徽化纤及天津地毯的债权合计为人民币4801.0196万元。鉴于该两公司均已停产半年有余,无力偿还上述债权;上述股权拍卖后解决了公司对安徽化纤的担保5621万元、对安徽飞达的担保700万元及员工安置费用1510万元。为此,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对安徽化纤和天津地毯的债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东方化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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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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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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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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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4日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签署《公司债务代偿协议之一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二、通过出让公司持有的华源(墨西哥)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全部100%股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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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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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为恢复上市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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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08年5月19日起被暂停上市后,公司为恢复上市积极开展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管理层配合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重组安排开展工作,但由于公司股本大、债务负担重,债权人及其它相关利益各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目前重组工作尚无实质性突破。
根据有关规定,如出现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亏损等任一情况,公司股票即有可能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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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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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8-08-29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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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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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8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8-07-14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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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签署《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代偿协议之一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2)审议出让公司持有的华源(墨西哥)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全部100%股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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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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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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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08年第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签署《公司债务代偿协议之一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二、通过出让公司持有的华源(墨西哥)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华源纺织”)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截止2008年4月30日,净资产评估值(39043.86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挂牌出让公司持有的华源纺织全部100%的股权。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7月14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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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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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权继续司法冻结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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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获知,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与海南泰信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源集团”)借款合同纠纷,华源集团所持有的公司7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被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从2008年6月26日至201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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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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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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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通中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下称:中行南通分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华通化纤有限公司(借款人,下称:华通公司)及公司(担保人)借款合同纠纷,南通中院依法判决如下:
一、华通公司偿还中行南通分行借款本金36957500.05元、至2008年1月28日的利息419392.42元,合计37376892.47元,之后的利息以37376892.47元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浮20%后再上浮40%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
二、如华通公司不履行上述义务,中行南通分行有权对华通公司用于抵押的财产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公司对华通公司的上述债务在中行南通分行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后仍不能完全受偿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应履行之付款义务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439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49391元,由华通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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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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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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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蚌埠中院)有关民事裁定书,申请人蚌埠珠绒股份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珠绒公司)因被申请人安徽华皖碳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华皖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蚌埠中院提出对华皖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华皖公司拖欠珠绒公司借款8207.32万元,其中到期债务7919.87万元。基于华皖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珠绒公司作为债权人提出的申请符合有关规定。蚌埠中院依照有关规定,裁定如下:
一、受理珠绒公司对华皖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
二、指定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安徽永合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案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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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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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控股子公司股权拍卖结果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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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因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下称:中行常州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根据中行常州分行的申请,江苏高院依法委托江苏华泰拍卖有限公司、江苏省天衡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拍卖查封的公司持有的安徽华源化纤有限公司71.36%股权和安徽飞达合成纤维有限公司58.06%股权。2008年6月6日,滨洲东方化纤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化纤)以800万元人民币竞得上述股权。江苏高院依照有关规定,裁定公司持有的上述股权归买受人东方化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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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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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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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接到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常州中院)民事裁定书[(2006)常执字第235、239号],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与常州华源蕾迪斯有限公司(下称:华源蕾迪斯)及公司(担保人)借款合同纠纷,常州中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于2006年8月向华源蕾迪斯及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华源蕾迪斯已被宣告破产,常州中院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公司所有的位于常州市钟楼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内的土地[面积270644.3平方米]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评估价值为6089.65万元;已被常州中院查封)。
根据常州中院民事裁定书[(2008)常执字第209-1号],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下称:建行常州分行)与公司常州化纤公司(下称:化纤公司)及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建行常州分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书向常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常州中院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公司持有的扬州华源有限公司98%股权(评估价值为244.69万元)。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民事裁定书[(2006)苏执字第0009-6号],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下称:中行常州分行)与华源蕾迪斯及公司(担保人)借款合同纠纷,常州中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于2006年5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至今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根据中行常州分行的申请,江苏高院裁定如下:对化纤公司名下的位于常州市钟楼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内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270644.3平方米)、位于常州市大仓路65号的房产(不包含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50287.95平方米)予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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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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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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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08年5月19日起被暂停上市后,公司为恢复上市积极开展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管理层配合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重组安排开展工作,但由于公司股本大,债务负担重,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利益各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目前重组工作尚无实质性突破。
根据有关规定,如出现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亏损等任一情况,公司股票即有可能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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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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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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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暂停上市,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平安证券)签订了《恢复上市保荐及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聘请平安证券担任公司恢复上市保荐人和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签订了《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委托登记公司办理公司发行证券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事宜。上述两个协议全文详见2008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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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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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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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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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1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200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通过华源(加拿大)资产处置的议案。
五、通过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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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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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子公司股权冻结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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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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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常州中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因公司之分公司常州化纤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城区支行(下称:城区支行)借款合同纠纷,常州中院根据申请执行人城区支行的申请依法作出裁定:冻结被执行人公司在控股子公司扬州华源有限公司、扬州华源彩虹针织有限公司分别享有的98%、91.18%的股权;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华通化纤有限公司享有的318万美元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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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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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上市,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05-19,恢复交易日:2011-10-11,连续停牌 ,2008-05-19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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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2005 年、2006 年、2007 年连续三年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08年5月19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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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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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暂停上市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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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有关决定,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上证所决定自2008年5月19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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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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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上市,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05-19,连续停牌 ,2008-05-19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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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2005 年、2006 年、2007 年连续三年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08年5月19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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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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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上市,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05-19,恢复交易日:2011-10-11 ,2011-10-11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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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2005 年、2006 年、2007 年连续三年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08年5月19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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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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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连续停牌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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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2007年 2006年
调整后
营业收入 909,608,023.66 1,825,213,796.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1,760,667.96 -1,358,101,166.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68,381,265.50 -1,344,086,448.62
基本每股收益 -1.607 -2.7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221 -2.733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数据无意义 -438.8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数据无意义 -434.35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71 -0.084
2007年末 2006年末
调整后
总资产 2,393,318,814.92 3,705,431,496.6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330,081,164.14 309,441,297.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11 0.63
公司2007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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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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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04-30,恢复交易日:2008-05-19,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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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公告,自5月5日起连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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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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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08-04-30,恢复交易日:2008-05-19 ,2008-05-19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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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公告,自5月5日起连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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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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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 ,2008-05-21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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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公司200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0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0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0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审议华源(加拿大)资产处置的议案;
8)审议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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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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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连续停牌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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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8日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及四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通过公司2007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通过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六、通过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七、通过对已披露2007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的议案。
八、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华源(墨西哥)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华源墨西哥)全部股权转让给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九、通过华源墨西哥的控股子公司华源加拿大(目前进入了企业停业、清算偿债程序)资产处置的议案。
十、通过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一、通过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5月21日上午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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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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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连续停牌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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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8年4月30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是否暂停上市作出决定。如果公司2008年度仍然亏损,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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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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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连续停牌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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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226,071,389.34 2,393,318,814.9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533,617,830.15 -1,330,081,164.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44 -2.11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416,601.07 -83,416,601.07
基本每股收益 -0.13 -0.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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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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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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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A、B股股票价格于2008年4月24日、25日、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变化,企业处于全面停产的边缘;经预审计,公司2007年度仍将出现亏损,公司股票将在200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暂停上市;经征询,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实质控制人均确认除已披露的债务重组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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