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宏达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58,919,63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8.11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66,593,29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0.88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92,326,3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23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9,237,86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72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237,7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723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王振律师和周德芳律师通过现 场及远程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72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7%;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77,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6,5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92%;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51%;弃权 77,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57%。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 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72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7%;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77,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6,5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92%;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51%;弃权 77,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57%。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72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7%;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77,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6,5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92%;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51%;弃权 77,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57%。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 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72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7%;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77,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6,5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92%;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51%;弃权 77,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57%。 表决结果: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 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805,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2%;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3,7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49%;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5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 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804,9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0%;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3,1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584%;反对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51%;弃权 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 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805,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2%;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3,7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49%;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5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 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 2022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振 周德芳 3、结论性意见: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