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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瑞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12-23  

证券代码:001201         证券简称:东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4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瑞股
份”)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4亿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进行
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7号)批复同意,东瑞股份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978,401股,发行价格为20.56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755,924.5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911,012,049.54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2月12
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东瑞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0C000578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
目:

                                    1
                                                             单位: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额
           东源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东源县
   1       船塘现代农业综合体项目(黄沙基    77,300.00        65,101.20
           地)
   2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26,000.00        26,000.00
                    合计                    103,300.00        91,101.2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优化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
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4亿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拟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金融机构的风险低、安全性高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计财部具体操作。

                                    2
    (六)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
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发行主体是金融机构的
风险低、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
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六、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3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
下,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
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发行主体
是金融机构的风险低、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
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使用
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发行主体是金
融机构的风险低、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


                                   4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
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
动开展。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瑞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
    因此,招商证券对东瑞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其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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