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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迅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光
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
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
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
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在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
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根据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
协议》,规范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不损害公司利益及非关联股东
合法权益。公司对财务公司实施全面风险评估,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我们
认为公司的查验程序合理、合法,风险评估充分、完备,《风险评估报告》客观
反映了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因此,我们对《关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发表
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
规定,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
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
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字页)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胡华夏              马洪                王征               孙晋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