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2023-12-14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月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德军先生、王文彬先生、韩永彦先生、
路遥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
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
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2、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芳女士、郝振江先生、李路先生的个人履
历等相关资料,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履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陈德军先生、王文彬先生、韩永彦先生、路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杨芳女士、郝振江先生、李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