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3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岭南股份”)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之一的“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 PPP 项目”建设 期限延期至 2024 年 10 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 模均不发生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2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6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2,08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647,920,000.00 元。 截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本公司并 入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 [2018]G18000770290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 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进度安排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计划建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号 金额 设期 乳山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及提升改造PPP项 1 26,000.00 2年 2017年6月 目 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 2 40,000.00 2年 2017年10月 整治PPP项目 合计 66,000.00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8 月 20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进行先行投入情况出具了《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 公司以 自筹 资金 预先 投入募 集资 金投 资项 目情况 的鉴 证报 告》 (广会 专字 [2018]G18000770283 号),截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1,087.78 万元。 2018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 11,087.78 万元。公司已将 11,087.78 万元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帐户, 完成了置换。 2018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 年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 整治 PPP 项目”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6 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已将 2018 年 11 月 9 日开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 2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 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9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9,000.00 万元(含本数)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已将 2019 年 11 月 11 日开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29,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 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 及其支流综合整治 PPP 项目”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2 年 1 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00 万 元(含本数)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已将 2020 年 10 月 30 日开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2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 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 支流综合整治 PPP 项目”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含 本数)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已将 2021 年 10 月 20 日开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2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含本数)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 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 流综合整治 PPP 项目”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3 年 10 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已将 2022 年 10 月 20 日开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2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363,076,858.04 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6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为 26,581,822.94 元(含利息收入 1,738,680.98 元) 本次募集资金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6 累计投资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乳山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及提升改造 PPP 项目 260,175,412.47 260,175,412.47 100.00% 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 387,744,587.53 102,901,445.57 26.54% 治 PPP 项目 注 合计 647,920,000.00 363,076,858.04 56.04% 注:本次可转债发行募资总额为 6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0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4,792 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影响 募投项目中的“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PPP项目”原 计划于2019年10月完工,但因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推动城 市功能性建设,对部分规划施工区域延缓实施并对原有设计施工内容进行优化设 计调整,导致施工延期;另外项目涉及老城区城市排污系统改造,受各类市政设 施和管线迁改影响及交通导行干扰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滞后。因此“邻 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PPP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1年6月。 受不确定因素影响,新建灌沟桥工程因国防光缆迁改方案未确定、景观工程 何时启动未明确、新建建设内容等,工程无法按原计划进度完成。根据项目实施 情况,将“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PPP项目”的预计完工 时间延长至2023年10月。 由于国防光缆等地下管线及房屋迁改、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施工进度较原 计划滞后。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现将“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 合整治PPP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延长至2024年10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更 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举措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 “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 PPP 项目”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4 年 10 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 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存在变相更 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举措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五、公司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 要,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 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岭南股份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 是根据岭南股份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