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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10-18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3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岭南股份”)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之一的“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 PPP 项目”建设
    期限延期至 2024 年 10 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
    模均不发生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2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6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2,08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647,920,000.00 元。
        截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本公司并
    入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
    [2018]G18000770290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
    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进度安排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计划建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号                                                  金额            设期
      乳山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及提升改造PPP项
1                                                     26,000.00    2年     2017年6月
      目
      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
2                                                     40,000.00   2年    2017年10月
      整治PPP项目

                     合计                             66,000.00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8 月 20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进行先行投入情况出具了《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
    公司以 自筹 资金 预先 投入募 集资 金投 资项 目情况 的鉴 证报 告》 (广会 专字
    [2018]G18000770283 号),截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1,087.78 万元。
        2018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 11,087.78 万元。公司已将 11,087.78 万元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结算帐户,
    完成了置换。
        2018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 年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
    整治 PPP 项目”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6 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已将 2018 年 11 月 9 日开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 2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
    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9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9,000.00 万元(含本数)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已将 2019 年 11 月 11 日开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29,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
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
及其支流综合整治 PPP 项目”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2 年 1 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00 万
元(含本数)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已将 2020 年 10 月 30 日开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2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
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
支流综合整治 PPP 项目”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含
本数)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已将 2021 年 10 月 20 日开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2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含本数)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 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
流综合整治 PPP 项目”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3 年 10 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已将 2022 年 10 月 20 日开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2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363,076,858.04 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6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为 26,581,822.94 元(含利息收入 1,738,680.98 元)
               本次募集资金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6   累计投资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乳山市城市绿化景观建设及提升改造 PPP 项目                     260,175,412.47              260,175,412.47     100.00%

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
                                                              387,744,587.53              102,901,445.57     26.54%
治 PPP 项目
                                                                              注
                      合计                                   647,920,000.00               363,076,858.04     56.04%

注:本次可转债发行募资总额为 6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0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4,792 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影响

               募投项目中的“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PPP项目”原
          计划于2019年10月完工,但因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推动城
          市功能性建设,对部分规划施工区域延缓实施并对原有设计施工内容进行优化设
          计调整,导致施工延期;另外项目涉及老城区城市排污系统改造,受各类市政设
          施和管线迁改影响及交通导行干扰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滞后。因此“邻
          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PPP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1年6月。
               受不确定因素影响,新建灌沟桥工程因国防光缆迁改方案未确定、景观工程
          何时启动未明确、新建建设内容等,工程无法按原计划进度完成。根据项目实施
          情况,将“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PPP项目”的预计完工
          时间延长至2023年10月。
               由于国防光缆等地下管线及房屋迁改、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施工进度较原
          计划滞后。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现将“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
          合整治PPP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延长至2024年10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更
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举措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
“邻水县御临河关门石至曹家滩及其支流综合整治 PPP 项目”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4 年 10 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
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存在变相更
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举措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五、公司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
要,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
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岭南股份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
是根据岭南股份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