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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股份: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12-16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2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岭南股份”)已于2023年12月09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105)。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12月26日(周
二)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
年12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书面形式提交的
《关于增加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1、提案人: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2023年12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
2023年12月14日,持有公司5.02%的股份,拥有22.40%股份表决权)以书面形式向公
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岭南股份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2023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公司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
予以公告,《关于增加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召开“岭南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1、2、4、5、6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效率,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控股股
东(持有84,260,000股,持股比例为5.02%,持有表决权比例为22.40%),根据《公司
章程》及相关规定,提议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即在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上述议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基于上述临时提案情况,现就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周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
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1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1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东城文化中心扩建楼1号楼
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提案中,提案 3 涉及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不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提案 6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下
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东城文化中心扩建楼 1 号楼 9 楼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
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电子邮件、
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3、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平
    联系电话:0769-22500085
    传     真:0769-22492600
    电子邮箱:ln@lingnan.cn
    邮政编码:523129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东城文化中心扩建楼 1 号楼 9 楼董事
会办公室
    4、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17”,投票简称为“岭南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的,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
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
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
   有做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
   /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
   字,个人委托需本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