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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关于董事、监事、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3-05-23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7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莉女士、股东张志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莉女士计划自上述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4,0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公司原监事会主席
张志强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4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

    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
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对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情
况进行了披露。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占比(%)
 张志强    竞价交易    2022-11-28               11.73        118,000          0.0587
                       合计                                  118,000          0.0587

    截至目前,蒋莉女士未减持本公司股票。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限售股份      1,092,094          0.5434       1,009,594            0.5023

 蒋莉     无限售股份       254,031          0.1264         336,531            0.1674

             合计        1,346,125          0.6698       1,346,125            0.6698

           限售股份      2,546,250          1.2669       2,007,750            0.9989

张志强    无限售股份       248,750          0.1238         669,250            0.3330

             合计        2,795,000          1.3906       2,677,000            1.3319

    (注:上述数值保留 4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蒋莉女士、张志强先生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下的股东,不属于公司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督促了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蒋莉女士、张志强先生本次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1、蒋莉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张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