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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13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9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
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发出补充议案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4:30 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 62 号 C
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帮助公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加
快公司资金周转速度、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构建稳定的产品销售体系,进一步提
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公司拟继续为部分符合条
件的经销商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拟继续向部分符合条件
的经销商提供累计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在担保有效期
内可以滚动使用,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
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
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为防控风险,公司为经销
商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经销商向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帮助公
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公司资金周转速度、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构建稳定
的产品销售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推荐并经指定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
范围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
此外,为防控风险,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经销商向公司提供一
定形式的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为部分符合条件
的经销商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累计不超过 10,000.00 万
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担保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协议签
署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诚泰”)基于
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顺利开展融资业务,公司拟为安庆诚泰向指定银行申请授
信提供累计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
使用,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
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
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不涉
及其他股东方是否同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具
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指
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累计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的担保额
度,该额度在担保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
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已审议通过的综
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人民币 18,000.00 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
汇票、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授
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关联方安泰化学、邹珍凡拟为公司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
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
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在已审议通过的 112,0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
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8,000.00
万元,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有效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生产
经营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定、长远发展。公司关联方为公司 2023 年度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回
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及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罗鸿桥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意继续
聘任吴珈宜女士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杨琦明先生为副总经理,罗
鸿桥先生、吴珈宜女士、杨琦明先生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换届完成之日止。

    罗鸿桥先生、吴珈宜女士、杨琦明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
备所聘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经营管理经验及专业业务能力。吴珈宜女士已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法律专业知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
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被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吴珈宜女士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4.4 条所规定的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制定的《广州集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该报告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3 年 6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 62
号 C 座一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湖北省刘道玉教育基金会捐赠 125 万元人民币,用于支
持该基金会开展教育公益事业,推动创造教育的实施与普及,奖励富有创造性的
优秀人才,推动创造性教育改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
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2 年年度报告数据更新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
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