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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泰股份: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2023-05-13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情况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了公司
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为保障公司监事会换届的平稳运作,
内部工作顺利交接,马银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的
职务。马银良先生原定任期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辞职后,马银良先生将不再担
任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马银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马银良先生将按
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和监事会主席选举工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银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20,786 股。离任后,
马银良先生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作出的承诺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马银良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
对马银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刘
金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完成之日止。本次补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刘金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刘金明
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刘金明先生简历

   刘金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4 年 3 月,1984 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
本科学历。1984 年至 1995 年在化工部星火化工厂研究所从事研发工作,任研发
组长,车间主任;1995 年至 2009 年在嘉兴银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开发
及管理工作,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9 年至 2013 年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开发及管理工作,
任研发部经理;2013 年至 2021 年在兆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开发及
管理工作,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21 年 9 月起至今在公司从事技术开发及
管理工作,现任研发中心电子胶研究室主任,专家委员会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金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7,93 股;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或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措施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