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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泰股份: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2023-06-02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已投入和拟投入的 财务性
投资金额 2,860.354932 万元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
考虑调减金额保留两位小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 不超过
28,0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25,139.64 万元。根据前述调减情况,公司对本次发
行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内容: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除
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7%,即
不超过 26,092,671 股(含本数),且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000.00 万元(含
本数) ,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事项导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会注册决定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6、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预计投资总额
                                                                       投资额

         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
  1      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   安庆诚泰    42,025.89     28,000.00
                        目

                        合计                           42,025.89     28,000.00


      其中,乙烯基硅油和新能源密封胶均为公司电子胶成熟产品。乙烯基硅油系
用于导热凝胶和电子灌封胶等产品的基础原材料,除满足募投项目自身电子胶产
品生产外,用于对外销售。新能源密封胶具体包括电子硅橡胶、导热凝胶和电子
灌封胶,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光伏、动力电池等新能源领域以及 LED 驱动电
源、 5G 通讯、电子电气等其它新兴市场领域。此外,核心助剂作为保障建筑有
机硅密封胶产品质量和性能的重要组分,主要用于公司自身建筑有机硅密封胶的
生产。

      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集泰”),
安徽集泰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诚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庆诚泰,实施方式具体为公司用募集
资金向安徽集泰增资,再由安徽集泰向安庆诚泰增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先期以
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 缓急投
入,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

      调整后内容: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除
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7%,即
不超过 26,092,671 股(含本数),且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139.64 万元(含
本数),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事项导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会注册决定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6、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139.64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预计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额          资额

        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源
  1                                        安庆诚泰   42,025.89    25,139.64
        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

                          合计                        42,025.89    25,139.64


      其中,乙烯基硅油和新能源密封胶均为公司电子胶成熟产品。乙烯基硅油系
用于导热凝胶和电子灌封胶等产品的基础原材料,除满足募投项目自身电子胶产
品生产外,用于对外销售。新能源密封胶具体包括电子硅橡胶、导热凝胶和电子
灌封胶,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光伏、动力电池等新能源领域以及 LED 驱动电
源、5G 通讯、电子电气等其它新兴市场领域。此外,核心助剂作为保障建筑有
机硅密封胶产品质量和性能的重要组分,主要用于公司自身建筑有机硅密封胶的
生产。

    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集泰”),
安徽集泰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诚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庆诚泰,实施方式具体为公司用募集
资金向安徽集泰增资,再由安徽集泰向安庆诚泰增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先期以
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 缓急投
入,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调减相关事宜已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授权范围,决策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不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本次发行尚待
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