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23-07-2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
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无偿担
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本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该议
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徐松林 吴战篪 唐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