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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23-10-3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作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徐松林                     吴战篪                       唐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