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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威机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成的公告2023-05-22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3-018),持股 5%以上股
东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1,713,016 股(即不超过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上述减持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股东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
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比例

 共青城聚兆德投     集中竞价     2023 年 5 月 16 日          88.99           90,700       0.05%

 资管理合伙企业     集中竞价     2023 年 5 月 17 日          89.09           39,000       0.02%

  (有限合伙)      集中竞价     2023 年 5 月 18 日          93.65          111,400       0.07%

      合计              -                 -                  -              241,100       0.14%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比例


                                                  1
共青城聚兆    合计持有股份      10,261,797       5.99%   10,020,697     5.85%
德投资管理
             其中:无限售条件
合 伙企 业                      10,261,797       5.99%   10,020,697     5.85%
             股份
( 有限 合
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股东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

股份的锁定手续。

    本合伙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单位就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已作出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

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

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单位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单位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单位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

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

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遵守并履行

了上述各项承诺,亦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一致。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实

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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