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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农联合: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14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3-024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2022 年末总股本 142,48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4,248,000.00 元,占公司当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9.48%,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
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2、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
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2,48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2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

   2         08*****149            中农集团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3         08*****268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20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公司股东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生产资料上海有限公司、中农集团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合国能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许辉、齐来成、
肖昌海、李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企业/本人所持中农
联合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中农
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中农联合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
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
场A座14层证券事务部

    2、咨询联系人:颜世进、徐伟勋

    3、咨询电话:0531-88977160

    4、咨询传真:0531-8897716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