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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讯自控: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8-22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万讯自控”)全资子公
 司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可信”)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期限为
 一年。本公司将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保证期限为三年。

     2023 年 8 月 18 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傅宇晨、傅晓阳回避表决,非关
 联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
 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傅晓阳
  成立日期         1998 年 7 月 22 日
  注册地址         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 6 号
                 开发、生产、销售工业、民用自动控制系统、各类探测器、控
                 制器、防爆电器、防爆仪器仪表及软件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其产品、设
                 备的安装、工程施工(凭资质许可证经营);消防工程施工、
经营范围         工程设计(凭资质许可证经营);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
                 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
                 另择经营场地经营)。
                 万讯自控持股占比 99.00%,深圳市万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
股东结构
                 股(万讯自控之全资子公司)占比 1.00%。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8,323.33                45,819.04
      负债总额                           10,693.24                11,881.39
       净资产                            37,630.09                33,937.65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46,071.48                39,507.07
      营业利润                            4,133.63                 5,207.56
       净利润                             3,637.44                 4,555.48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安可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具体保证金额将根据实
际发生额确定,保证期限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
确定日时,甲方(万讯自控)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
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时,甲方(万讯自控)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
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
 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
 前到期之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安可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安可信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目的
是保证安可信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
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被担保对象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
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
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安可信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风险可控。上述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