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关于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3-08-30
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3034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3 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
超过 29,03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的需要,预计公司 2023 年与关
联方通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集团”)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新增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董事张忠先生、张强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定 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价原则 金额
计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通光集团 光纤 市场原则 5000 0 0
产品、商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通光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解放东路 186 号
法人代表:张强
注册资本:15891.8245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集成电路、微波通讯器件及设备的研制、开发、设
计、生产;计算机软件设计、网络工程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缆专用设备、
电缆专用设备及其零配件制造、加工、销售(法律法规禁止或应经审批而未获批
准的项目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
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022 年度,通光集团简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总资产 57,313.71
期末净资产 31,005.75
主营业务收入 533.49
净利润 1,110.20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通光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7.2.3 条第一款,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通光集团企业信誉良好,有能力为公司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销售产品、商品和接受、提供服务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
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利用各自的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
发展的需要。交易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与
上述各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销售产品、商品和接受、提供服务,将采取市场化方式操
作,并签订商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
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没
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开展,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我们认为:该议案涉及的
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 2023 度新增日常关联
交易作出的预计金额合理;关联双方签署交易协议,确定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
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
愿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董事作了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对
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交易价格按照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通光线缆 2023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
2023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新
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