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莱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15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
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作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
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核后,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本次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期权行权价
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本次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期权行权价
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张秋菊、罗正英、王贺武
2023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