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莱克: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9-25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核后,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拓宽融资渠
道,增加经营性流动资金,保障子公司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担保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
的相关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项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涉及项目
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三、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
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
于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张秋菊、罗正英、王贺武
2023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