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数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3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青东商务区B座4层 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 会议召集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林鸿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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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参会方式 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代表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网络 股东 40 48,028,084 15.5718%
投票 中小股东 37 8,708,016 2.8233%
现场 股东 4 29,674,510 9.6212%
参会 中小股东 0 0 0.0000%
股东 44 77,702,594 25.1930%
合计
中小股东 37 8,708,016 2.823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监事参与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16,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308%;反对
901,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602%;弃权84,7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721,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6743%;反对
901,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530%;弃权84,7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27%。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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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16,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308%;反对
901,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602%;弃权84,7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721,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6743%;反对
901,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530%;弃权84,7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2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37,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576%;反对
880,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333%;弃权84,7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742,6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9144%;反对
880,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130%;弃权84,7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2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亦鸣律师、韩旭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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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先进数通信息
技术股份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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