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数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定稿)2023-09-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
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先进数通”或“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 公司 监管 指引 第 2 号——上 市公 司募 集资 金管 理和 使用 的监管 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925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
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
者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林 金 涛 和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1,079,25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6 元,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249,999,999.8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037,745.74 元(不含增
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44,962,254.1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人、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 1-0005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9.88 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
按照项目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实施主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金
号 体
基 于 云原 生的 金 融
1 开 发 效能 平台 及 应 发行人 12,163.39 7,988.30 0.00
用解决方案
数 据 治理 智能 洞 察
2 发行人 5,245.84 3,686.70 0.00
平台
数 据 资产 运营 管 理
3 发行人 8,469.40 6,022.70 0.00
和应用工作平台
4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 7,302.30 7,302.30 6,798.53
合计 33,180.93 25,000.00 6,798.53
截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6,798.53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与募集 资金使用 计划差 异部分 为发行 费用),公司募 集资金 尚未使 用余额
17,699.35 万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
《上市 公司监 管指 引第 2 号— —上 市公司 募集 资金 管理和 使用 的监管 要求
(2022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
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
济效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
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投入仅限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的情况。上述募集资
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本保荐人对先
进数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
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李 俊 庞家兴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