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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品红: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2023-06-06  

                                                    证券代码:300723          证券简称:一品红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3098          债券简称:一品转债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和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和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4,819,000 份调整为 7,228,500 份,行权价格由
30.35 元/股调整为 20.10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8.21 元/股调整为
12.01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拟以 30.35 元/份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82.10 万份股票
期权,以 18.2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 万股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
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2-113)。
    3、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与股权激励有关的相关事项,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11 月 18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以 30.35 元/份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82.10 万份股票期
权,以 18.2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 万股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
    5、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8),股票期权激励总人数由 287 人调整为 285 人,激励总量由
482.10 万份调整为 481.90 万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授予登记完成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2 日。
    6、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0),限制性股票激励总人数由 2 人调整为 1 人,激励总量由 46
万股调整为 40 万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17 日。
     二、本次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和结果
     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股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
参与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权益分配已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完成。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
权的数量由 4,819,000 份调整为 7,228,500 份,行权价格由 30.35 元/股调整为
20.10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8.21 元/股调整为 12.01 元/股。
     此外,2022 年度权益分配结束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已同步转增为 600,000 股。
     (二)调整依据和计算过程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
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
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
     (4)派息、增发
     公司在发生派息、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的数量不做调整。
     Q=Q0×(1+n)=4,819,000×(1+0.5)=7,228,500 (份)
     2、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P=(P0-V) ÷(1+n)=(30.35-0.2) ÷(1+0.5)=20.10 元/股(四舍五
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
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
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
    (4)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
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P=(P0-V) ÷(1+n)=(18.21-0.2) ÷(1+0.5)=12.01 元/股(四舍五
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三、本次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期权行
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数量、
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
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
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