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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简科技: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3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东路 99 号福记
逸高大酒店。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永岗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1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156,761,78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66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
表股份 142,884,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5050%。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13,877,7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5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60,006,92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65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46,129,1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940%。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13,877,78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157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代表人程刚、吴燕杰、侯传科列席会议。
    4.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邵斌律师、刘明明律师对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591,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1%;

                               2
反对 170,6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836,2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56%;
反对 170,6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492,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82%;
反对 252,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11%;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37,5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11%;
反对 252,5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09%;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28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586,2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0%;
反对 175,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20%;弃权 0

                               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831,3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4%;
反对 175,5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495,7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03%;
反对 266,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40,8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66%;
反对 266,0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586,2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0%;
反对 175,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20%;弃权 0

                               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831,3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4%;
反对 175,5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586,2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0%;
反对 175,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831,3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4%;
反对 175,5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邵斌律师、刘明明律师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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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中简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公告决议》;
    2.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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