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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胶股份: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8-04  

                                                    证券代码:301283               证券简称:聚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暨
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同日召开的职
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具体成
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陈曙光先生、刘青生先生、范培军先生、沃金业先生、周明亮先生、
逄万有先生
    独立董事:Sui Martin Lin 先生、罗晓光先生、葛光锐女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
除的情况,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聚胶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 关 于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公 告 》 及 2023 年 8 月 4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余刚树先生、郑义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徐咏佳女士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
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 关 于 监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公 告 》 以 及 2023 年 8 月 4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苗志泳先生、王文斌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文斌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2,051,066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2.56%;苗志泳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2,262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0.65%。
    2、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刘喜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刘喜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8,380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0.15%。
    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人员仍须继续遵守前述法律法规中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
定,并将继续履行有关承诺事项。
    公司对本次换届离任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职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4 日
附件:
                                   简   历
一、董事
(一)非独立董事
    1、陈曙光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MBA。1995
年 3 月至 2003 年 12 月担任富乐(中国)粘合剂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4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波士胶中国董事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波士胶
(上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6 月担任上海天洋热熔胶有限公
司总经理特别顾问;2013 年 7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曙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726,8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69,834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5%,是公司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广州聚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陈曙光先生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2、刘青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
1986 年至 1995 年担任海军广州舰艇学院教师;1995 年至 2000 年担任广东省纺织品进
出口公司经理;2000 年至 2002 年担任瑞士西格林公司经理;2002 年至 2005 年担任富
乐公司经理;2005 年至 2008 年担任美国华福公司经理;2008 年至 2012 年担任福州耘
诚贸易公司经理;2012 年 10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青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50,3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14,198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6%,是公司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广州聚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刘青生先生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
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3、范培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
学历。1995 年 5 月至 1997 年 2 月担任广州亚美聚酯有限公司工程师;1997 年 3 月至
1998 年 6 月担任富乐(中国)粘合剂有限公司化学师;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6 月担
任通用电气塑料(中国)有限公司质量主管;2001 年 7 月至 2013 年 1 月担任波士胶
中国技术总监;2013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技术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范培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98,5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2%,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范培军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4、沃金业先生:男,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同时持有美国护照,195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至 2005 年担任富乐公司亚太区经理;2005 年至
2009 年担任华福公司亚太区总监;2009 年至 2010 年担任波士胶公司亚太区总经理;
2010 年-2013 年退休在家;2013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创新总监兼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沃金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广州聚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经理,其配偶冯淑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09,2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沃
金业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5、周明亮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中专学历。
1996 年至 1998 年担任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生产领班;1998 年至 2005 年担任波
士胶中国生产经理;2005 年至 2006 年担任艾利(广州)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06 年
至 2010 年担任波士胶中国生产经理;2010 年-2012 年 10 月自主创业;2012 年 10 月加
入公司,现任公司运作总监兼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明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3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明亮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6、逄万有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
2001 年至 2004 年担任美国康胜啤酒公司城市经理;2004 年至 2006 年担任富乐粘合剂
有限公司大客户经理;2006 年至 2012 年担任波士胶中国销售经理;2013 年 1 月加入
公司,现任公司销售副总监兼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逄万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34,7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逄万有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
    1、Sui Martin Lin先生:男,美国国籍,195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注册
会计师。1993年起在德勤美国工作,2002年被派往德勤中国工作,担任德勤中国的合
伙人,于2019年5月31日从德勤中国退休。曾担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非独
立董事,中欧国际商学院外聘教师,曾于2001年被中国科技部聘为国家高科技发展火
炬计划海外学者咨询委员会成员和联合国中国发展项目专家。目前担任复旦大学兼职
硕士生导师、授课教师,上海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上海财税法学研
究会理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Sui Martin Li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Sui
Martin Lin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2、罗晓光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注册会员。1982年至2022年12月担任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
与管理学院教师,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已退休)。曾任中国高校市场学研究
会常务理事,黑龙江市场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
成员,黑龙江省科技顾问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现任黑龙江管理学会常务理事,黑龙江
五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罗晓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晓光先生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3、葛光锐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广东省二轻厅新星工业公司
理化检验中心主任,广东爱德电器集团科协理事、计量检测部部长,广东省大日生化
制药有限公司营销中心财务经理,广东信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高
级工程师、国际注册审计师等。曾受聘担任广东省注协行业质量监督员,广州市南沙
区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智库专家,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顺洁
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葛光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葛光锐女士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监事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1、余刚树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职波士胶公司化学师;2013 年 4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实验室主管、非职工代表
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余刚树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9,2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刚树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2、郑义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出生,高中学历。
2013 年 3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助理工程师、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郑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义女士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
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职工代表监事
    1、徐咏佳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出生,本科学历。
2019 年 8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资源专员、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咏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咏佳女士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