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胶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2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要求独
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与查证,包括核查文件,质询公司管
理层,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和评审结果,听取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说明并对其中重要变动情况进行了质询。在此基础上,按照
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
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
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以及公司是否存
在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公司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的风险,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
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证券与衍生品
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2023 年上半年,公司未进
行证券投资,仅开展了 1 笔 500 万美元、港币掉期加港币定期存款的组合理财业
务(该笔业务已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到期赎回)。公司开展该笔美元、港币掉期
加港币定期存款的组合理财业务是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遵循锁定汇率风
险的原则,以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将远期汇率锁定在合理的区间之内,并取得
固定的利息收入,实现闲置自有外币资金的保值增值为目的,不存在高风险投资
的情形,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业务,并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