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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江智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2023-05-19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 2017 年成立时,即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
成的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渐完善,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形成了职责明确、
相互制衡、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缺陷。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
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审议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维护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已召开 18 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
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召集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促进规范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
有效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能够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独
立履行其相应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公司董事会运行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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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中包括会计
专业人士。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
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
使职权。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共召开 31 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会
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
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3、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监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行其相应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公司监事
会运行规范、有效。

    目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设主席 1 名。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共召开 17 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均
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
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4、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对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提名、选举和更换、职权、发表独立意见等
作了详细的规定。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 9 人,其中 3 人为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并有至少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工作要求,尽职
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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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及建设性的意见,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对公司依照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
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5、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职责、任免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

    自报告期初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及时向公
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有关信息,与股东建立了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
善、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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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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