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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江智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7-04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8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5号)同意注册,青岛豪江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45,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23〕第020012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5,9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81,200,000.00元,公
司股份总数由135,900,000股变更为181,200,000股。公司已于2023年6月9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
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实际
情况,公司拟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
“《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经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30 万股,于 2023
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年 6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590 万元。                          18,12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 ,公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120 万
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
                                       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
准、登记的情况为准。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