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07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
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暨向全
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
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改变
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暨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黄兆阁 周国庚 赵春旭
2023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