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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江智能: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2023-10-25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2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财务总监宫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宫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
监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宫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宫超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宫超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7月19日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
日,宫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青岛启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20万股股份。宫超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宫超先生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宫超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宫超先生在任
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青
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戴相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新任财务总监,任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戴相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公司财务总监简历

    戴相明先生,1979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
师。2022年1月,毕业于山东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17年12
月,担任青岛亨达集团皮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计员、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职务;
2018年1月至2023年10月,担任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3
年10月至今,担任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戴相明先生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戴相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纪律处分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
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