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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王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7-08  

                                                    证券代码:301355             证券简称:南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情况

    1、注册资本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78.00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 币 1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7.55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56,089,000.00 元,扣除尚需支付的相关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6,534,179.46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5,746,500.5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773,808,320.0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209 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46,317,928.00 元变更为 195,097,928.00 元,公

司总股本由 146,317,928 股变更为 195,097,928 股。

    2、公司类型变更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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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公司章程

(草案)》”名称变更为“《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深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经深圳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券监 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
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民币普通股【】万股,并于【】年【】 通股 4,878.00 万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 人 民 币
元。                                   19,509.7928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509.7928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1 元。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等相关手

续,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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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

准。

    特此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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