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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下秀: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8-26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天下秀      公告编号:临 2023-064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人民币合计不超过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7,327,327股,发行价格16.65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2,119,999,994.5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8,120,120.01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71,879,874.54元。2020年9月3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经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0]5770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天下秀广告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广安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北京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已使用募集资金    使用比例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金额          (%)

新媒体商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88,593.99          19,723.25       22.26

WEIQ新媒体营销云平台升级项目             55,593.99           3,763.68         6.77

补充流动资金                             63,000.00          63,000.00      100.00

               合计                     207,187.99          86,486.93            -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储存如
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民生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632304268

中国银行北海市北京路支行               622379764151

招商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                 571900216310803

民生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682005685                            40.01

中国银行北海市北京路支行               622379939633                      5,245.00

招商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                 110939280410808                  39,976.49

合计                                                                    45,261.50

       三、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8日全
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情请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
前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经营活动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相关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限度地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不超过80,000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用途仅限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人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